村委会拖欠村民占地款7年赖着不还,白山市江源区法官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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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预览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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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19-12-2406:00·吉报调查

“法官,真的太谢谢你了,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执行回来了,这笔占地款我找了村委会七年都没要回来,我这就通知代理人去法院办理领取执行款手续”。近日,申请执行人潘某从山东打来电话与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这样说到......

2012年5月,因棚户区房屋建设,白山市江源区某村村民潘某其承包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款发放后发现亩数不对,少补了0.49亩,按照补偿标准计算少补偿了39200元。于是,村民潘某多次向村委会反映情况并讨要说法,村主任以各种理由推脱。潘某见索要无果后,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占地补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2019年9月,潘某将所在村村委会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村委会给付占地补偿款39200元并承担从2012年7月9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的利息。法院受理后,经审理判决支持潘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某村委会未履行。2019年11月,潘某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某村委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与该村村委会主任取得了联系,督促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该村主任以村委会没钱为由一拖再拖,拒不履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传统查控未发现该村委会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陷入困境,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于是,对村委会的上级有关部门全面进行了细致的走访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耐心细致的排查线索,终于获得一条财产线索,近期,该村村委会有一笔债权6万元进账,进账账户是某农村管理中心账户,于是,执行法官带领书记员立即驱车赶到某银行精准锁定其进账账户,并采取冻结措施。在采取冻结措施第三天,经查询,账户有6万元进账。冻结裁定书向某村委会、某农村管理中心送达十五日后,鉴于村委会消极履行态度,执行法官果断将本金及利息58925元划拨至法院账户,至此,一起村委会拖欠村民7年多征地补偿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此案的执结,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


吉林日报社出品

策划:姜忠孝

作者:通讯员姜福义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慧龙

编辑:马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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