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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还款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还款》

法律主观:

4、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提前还款业务,且还款日当日不可办理提前还款业务。二、深圳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办理方式1、微信公众号关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立即办”-“粤省事.公积金”-“贷后变更”-“提前还款”进行办理。2、银行柜台办理【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详细地址和电话请在深圳公积金官网“业务网点查询”栏目查询】: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一份复印件),到贷后服务网点现场填写《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加盖指模;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二)、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的贷款期限:1、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2、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请提前向商业银行确认可贷期限,且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期限须一致。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可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办理提取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还款(公积金贷款何时还款)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智慧信贷大厅。通讯员供图)

华声在线12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刘奕楠)公积金贷款未结清,能否提取公积金?近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11月热点问题,提取公积金相关问题冲上热搜榜第一。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贷款未结清的,首次提取须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办理;有过“月对冲”还贷的,在终止“月对冲”还贷12个月后办理提取;提前结清贷款的,可在贷款结清后24个月以内提取一次。

“月对冲”之后公积金有剩余,还可偿还商贷月供。据了解,职工办理组合贷款后,在“月对冲”之后仍有住房公积金剩余的,可以偿还组合贷的商贷月供本息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变更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需要什么条件?该中心介绍,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变更,需要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并已正常还款12个月(含)以上,借款人无逾期欠款,且逾期还款历史累计次数未超过6(含)次。值得注意的是,还款方式变更后的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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