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细
新闻当前位置:新闻详细

无锡“11·20”火灾事故致7人死亡,被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官方披露事故原因

转载: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370930026373693961/

2024-05-2012:14·人民网江苏频道2023年11月20日18时25分许,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龙潭路5号的无锡天天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过火面积约51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392.97万元。

近日,无锡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了《无锡惠山区无锡天天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11·20”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披露了事故原因。

具体内容如下:



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1.无锡天天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崔建刚为董事长兼总经理,崔建峰为生产负责人,崔甫良负责后勤管理,邬光前为安全员。火灾发生时,该公司花捻车间10人、冰岛毛车间22人、钩编车间8人、绒线车间14人及机修工3人全部逃生。

2.惠山区前洲澳丰纱线厂。该厂承包天天润公司倒筒工序业务,在天天润公司库房的第四层车间生产作业,共有10台倒筒机。火灾发生时,该厂在岗的7名员工全部遇难。

事故发生经过


11月20日06时52分,大车间花捻车间挡车工人徐见敏、代小明到达车间,进入5号花捻机工位开始工作。

18时25分29秒,花捻车间5号花捻机西侧北窗附近区域出现闪光。

18时25分40秒,5号花捻机北侧区域可见火光,随后该区域的火光增强,火势由低位向高位迅速发展扩张,烟气蔓延。

徐见敏、代小明分别于18时25分47秒、18时26分01秒,跑至通道提取灭火器进入5号花捻机西侧进行灭火。

班长陈德荣于18时29分电话报告钱扣芳(花捻车间主任),随即钱扣芳电话报告崔建刚。

崔建刚从家中赶至现场,使用灭火器扑救,见火势无法扑灭后,要求员工疏散。

18时34分,崔建刚拨打“119”电话报警。

事故原因与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火灾事故原因为:天天润公司在生产期间,大车间花捻车间5号花捻机西面北部牵伸机构运转中组件摩擦产生高温,引燃棉纤维、毛絮及腈纶纤维等可燃物;火势通过北侧相连的二层违章建筑迅速蔓延至库房,大火产生的高温有毒有害烟气充塞了建筑及疏散楼梯间;天天润公司未及时组织库房内四层车间员工疏散撤离,加之室外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被锁闭,导致7名员工遇难。

调查认定,无锡天天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11·20”较大火灾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层违章建筑一层局部现场图

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企业

天天润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责任未落实,未建立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花捻车间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未按设计审核意见建设厂区消防设施,搭建多处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锁闭库房四层室外疏散楼梯安全出口。

(二)有关部门

1.原无锡市规划局惠山分局

2005年7月,原无锡市规划局惠山分局在办理厂房(绒线车间)、库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将绒线车间设计宽度30米批准为40米,将库房设计4层结构批准为3层,规划许可内容与设计图纸不符,未开展规划核实。

2.原惠山区建设局

2005年7月,原无锡市惠山区建设局发放无锡市鸿运纺织厂厂房(绒线车间)、库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的库房层数3层、建筑面积2304平方米。发放施工许可证后,质量监督人员未开展施工过程监管

3.惠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08年1月,原无锡市惠山区公安消防大队对库房消防验收,现场已建成5层,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层数不符,未按消防设计审核通过的图纸进行施工,违规予以验收合格

2015年4月,原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惠山区大队对天天润公司进行检查,2022年12月,惠山区应急局与消防救援大队对天天润公司进行联合检查,均发现该公司搭建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的问题,虽2015年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但都未有效督促该公司落实整改措施,隐患未彻底消除

惠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前洲街道履行消防安全检查职责监督指导不力,指导前洲街道落实单位消防监管主体时,对分级标准培训不到位、对备案名单把关不严。

4.惠山区应急管理局

未有效督促前洲街道应急局落实专项整治要求,对前洲街道应急局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

(三)地方党委政府

1.惠山区政府

未认真吸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山西吕梁“11·16”火灾事故教训,没有结合惠山区实际、举一反三深入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消防监管职责不明晰,对有关部门、单位和前洲街道党委政府履行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问题失察,对前洲街道履行属地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指导和监督不力。

2.前洲街道

(1)未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专业能力建设重视程度不够,街道配备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岗位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履职,对天天润公司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失管漏管。

(2)开展专项整治不扎实,在冶金纺织印染等工业企业专项检查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生命通道”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中,未对天天润公司自查及隐患整改情况核查和组织抽查;在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提升工作中,未督促天天润公司开展自查自纠;未对天天润公司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情况进行检查,天天润公司火灾隐患长期未被发现并消除。

(3)未有效开展工业企业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以及违规建设建(构)筑物的摸排查处工作,未及时发现天天润公司违法建设行为与违章建筑情况。

(4)在落实惠山区消防年度工作任务清单时,对“双备案”工作精神不掌握、对消防分级监管标准不熟悉、对单位性质规模核查不仔细,天天润公司消防监管主体备案错误。

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一)司法机关已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

天天润公司崔建刚(董事长兼总经理)、邬光前(安全员)、崔甫良(后勤管理人员)、崔建峰(生产负责人);前洲澳丰纱线厂负责人顾慧峰、余秋英,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二)有关责任人员

对在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14名相关责任人员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等线索及相关材料,已移交无锡市纪委监委事故责任追究审查调查组处置。

(三)行政处罚

天天润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其他处理建议

责成惠山区委、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认真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等工作。

来源:综合应急管理部、无锡市应急管理局

Copyright2023未知推广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