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细
新闻当前位置:新闻详细

现代服务业包括什么行业 现代服务业包括哪些行业,现代服务业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哪些范围?

专业小红书运营推广——顾家有收入两不误

电话+V: 152079-09430 ,欢迎咨询房屋租赁属于现代服务业吗,[专业小红书运营推广],[各种商圈业内交流],[各种运营推广课程],[解决从零到一的问题],[让你站在风口忘记焦虑]

一、现代服务业包括什么行业现代服务业包括哪些行业

现代服务业大体相当于现代第三产业。国家统计局在1985年《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中,将第三产业分为四个层次:

1、第一层次是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

2、第二个层次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业、保险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

3、第三个层次是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研事业,生活福利事业等;

4、第四个层次是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

扩展资料:

一、分类

现代服务业是相对于传统服务业而言,适应现代人和现代城市发展的需求,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具有高技术含量和高文化含量的服务业。主要包括以下四大类:

1.基础服务(包括通信服务和信息服务)

2.生产和市场服务(包括金融、物流、批发、电子商务、农业支撑服务以及中介和咨询等专业服务)

3.个人消费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保健、住宿、餐饮、文化娱乐、旅游、房地产、商品零售等)

4.公共服务(包括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务、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以及公益性信息服务等)。

二、特征

现代服务业具有“两新四高”的时代特征。

1、一新:新服务领域——适应现代城市和现代产业的发展需求,突破了消费性服务业领域,形成了新的生产性服务业、智力(知识)型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的新领域。

2、二新:新服务模式——现代服务业是通过服务功能换代和服务模式创新而产生新的服务业态。

3、四高:高文化品位和高技术含量;高增值服务;高素质、高智力的人力资源结构;高感情体验、高精神享受的消费服务质量。

现代服务业具有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的优点,是地区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4、四是集群性。现代服务业在发展过程中呈现集群性特点,主要表现在行业集群和空间上的集群。

现代服务业初步发展于工业革命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确立于20世纪80年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现代服务业




二、现代服务业包括哪些?

现代服务行业主要包括:

三、现代服务业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哪些范围?

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第(五)项规定:“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1.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

2.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拓展资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服务纳税相关内容介绍如下:

(一)概念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二)税率适用问题

对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适用问题,36号文相关规定如下:一是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二是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以及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许多地方是从201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因此,上述案例中的纳税人在2012年11月1日之前购进的有形动产进行经营租赁服务,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2012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期间购进的有形动产从事经营性租赁服务,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应该按照17%税率征税。

房屋租赁属于现代服务业吗

试点改革以前,即2012年11月1日(不包括11月1日)之前取得的有形动产进行经营租赁服务,可以按照3%征收率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2012年11月1日以后(包括11月1日)取得的有形动产进行经营租赁服务,按照17%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36号文规定,有形动产经营租赁纳税义务时间为:

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并收讫租金或取得索取租金收入价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租金,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租金收入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2.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发生视同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为服务完成的当天。

二、有形动产经营租赁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注意事项

(一)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试点后,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适用税率为17%。有形动产租赁是营改增试点中唯一适用17%税率的行业,主要考虑到纳税人购进或自制有形动产,也可以享受17%的进项税额抵扣。

但是,很多企业用于租赁的动产,大部分是营改增试点实施前取得的,无法获得进项税额抵扣,如果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其税负将比营改增试点前大大增加,不符合结构性减税的精神。

因此,36号文对这种情况给予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选择,以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该规定有助于减轻纳税人增值税税负,但是带来一个问题,即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后,是否可以向承租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呢?有观点认为,这种情况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并不恰当。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如何开具专用发票,36号文附件一规定如下,即: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可以看出,36号文并没有明确说一般纳税人有形动产租赁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一般纳税人有形动产租赁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一样,均为3%;

但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向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而不同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是,一般纳税人并不能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又不允许其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显然是不公平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以下简称“9号文”)列举了纳税人可以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各类货物;

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的规定,9号文中列举的各类可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只有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必须开具普通发票,9号文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说其他货物均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目前已出台的文件,对于营改增试点后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服务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无限制性规定,所以,笔者认为,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简易计税方法选择的范围

根据36号文,试点一般纳税人有形动产租赁可以选择简易征收的范围应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一般纳税人经营租赁中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有形动产,必须是其在该地区试点实施之前取得的。第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

“试点纳税人在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应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这一点,36号文有了新的变化,改为“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三)简易计税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改变

对于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的经营租赁,并非一定要求采取简易计税办法,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办法。承租人情况不同,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也不同。如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并不需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而对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很重要。

36号文附件一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因此,纳税人一经选择简易征税计税方法,对不同的纳税人,必须采取统一的计税办法。

(四)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36号文附件一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因此,简易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进行进项抵扣。

根据36号文附件一第三十四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有形动产融资租赁

【GSFAI BANK FINANCING】尊享直接对接老板

电话+V: 152079-09430

专注于为小红书运营推广配套流程服务方案。为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了高性价比的运营方案,解决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难的问题

房屋租赁属于现代服务业吗
Copyright2025未知推广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