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公司注册代办如何办理手续》
广州注册新公司流程及费用有哪些?现如今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局势,国家也激励社会各界自主创业,公布了一系列有关帮扶创业人现行政策,因此有不少的年轻人都选择了注册公司创业,而在自主创业的第一步就是注册公司,那注册新公司流程及费用有哪些?广州注册新公司流程及费用有哪些?现如今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局势,国家也激励社会各界自主创业,公布了一系列有关帮扶创业人现行政策,因此有不少的年轻人都选择了注册公司创业,而在自主创业的第一步就是注册公司,那注册新公司流程及费用有哪些?
广州注册公司的流程有哪些
一、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名称核准费是40元,交给工商局。4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
二、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你要交房租给所租办公室的房东(所有权人),假设办公室的房租是1000元/月,一般起租最少6个月,6个月的房租是6000元。或者咨询财税,可以提供地址挂靠注册公司。
三、签订租房合同:你要与你所租的办公室的房东签定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租房合同打印费5份15元,房产证复印件5张2.5元。
四、买租房的印花税:你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2万元,那就要买12元钱的印花税,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五、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假设章程打印5份(股东2人各2份、工商局1份、银行1份、会计师事务所1份),章程打印费15元、下载公司章程的上网费2元。
六、刻私章: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刻章费用20元。
七、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银行询征函10元。
找代理公司垫资注册一个公司,验资后马上把钱还了,有风险吗?
何止是有风险呀,风险可大了!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呢!不要觉得只是验资通过了,就可以把注册资本抽回来了,这其中还是很大的法律风险的。归根结底,这是一种抽逃出资的行为。除了民事的责任之外,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接下来我们就展开说一说。
1.首先说最严重的后果——构成刑事犯罪:抽逃出资罪。
根据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刑法设立该罪名之初,有大量抽逃出资的行为构成此种犯罪。
直到2014年,形势大大改观。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7号)),对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行业、公司类型予以明确规定。
该《方案》规定,绝大多数公司只需要进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只有27类比较特殊的公司才会施行注册资本实缴制,这主要包括商业银行、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等特殊的公司。
2014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做了一个立法解释,解释明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
至此,只有该27类公司的抽逃出资行为才可能被追究抽逃出资罪的刑事责任。
其他类别公司的抽逃出资行为,不会构成犯罪。
2.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普通公司抽逃出资的行为就没有责任了。
相应的民事责任还是跑不了的。这主要包含以下这些责任:
(1)公司内部责任
这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4条第1款、第16条、第17条之中,根据规定,对于抽逃出资的股东:
①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还有权请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有权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有权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2)对外(公司债权人)责任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14条第2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8条的规定,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行政罚款
《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