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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3-02-0722:50·极目新闻极目新闻记者高伟
通讯员吴祯祯
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街道双仙村二组李家湾一堰塘芦苇堆发生火灾,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芦苇塘火势正随风快速向周边草地蔓延,已有多处着火点,现场过火面积约800平方米。
经过30分钟的处置,现场火势被成功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该火灾系陈某(男,33岁,双喜街道双仙村人)途经此处时,顺手将未掐灭的烟头扔进长满芦苇的干涸堰塘中引起,造成大面积芦苇、草坪被烧毁。
消防救援人员正在灭火(通讯员供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该行为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陈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漳河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四十二条和《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火灾调查协作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将此案移交荆门市公安局漳河新区分局双喜派出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气温逐渐回升,春耕生产活动频繁,广大居民要提高消防意识,注意防火,不要烧荒;养成良好用火习惯,不在田边、堆垛附近吸烟或使用明火,小烟头存在大隐患,请勿乱扔烟头。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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