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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2024-01-09 19:30·吉千亦根据目前实施的是1999年11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其中第三章 用血管理 中第十九条的第二小条规定“献血者的家庭成员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家庭成员,是指公民的配偶、双方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由于目前2024年二胎三胎的政策已经放开。对于一个家庭里,如果满18岁就是可以献血的。并且目前社会处于结婚年龄平均30岁左右。也就是对于多子女家庭,达到法定献血年龄了,还要在原生家庭生活十几年。如果兄弟姐妹生病需要用血,出于亲情,我认为是可以修改为,兄弟姐妹也是可以用血的。这有利于家庭成员互相帮助。另如果家庭成员中有残疾等需要终身有人照顾帮扶的家庭,一般兄弟姐妹之间照顾的比较多。甚至有些终身没有结婚的人,如果得到兄弟姐妹的帮助,也是为社会减轻负担。有利于家庭和谐。
并且按照目前实施的第三章 用血管理 中第十九条的第二小条规定“献血者的家庭成员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这条规定并不冲突,也不增加任何成本。
仅仅是把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家庭成员,是指公民的配偶、双方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这一条中,增加为“本办法所称的家庭成员,是指公民的配偶、公民的兄弟姐妹、双方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这样有利于家庭和谐,有利于促进生育,有利于对家庭成员未结婚人员,兄弟姐妹间互相帮扶。希望尽快采纳我的建议。
如果大家和我有一样的想法,希望大家多多点赞支持。让这个建议实施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