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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如何异地购房贷款

《深圳住房公积金如何异地购房贷款》

深圳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
如果深圳市民在其他城市购买房产,可以使用自己在深圳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同时享受当地的房贷利率优惠政策。这为深圳市民在异地置业提供了便利。购房人必须是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且不能超过两套。其次,购房所在地的房屋必须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定,例如面积、产权证等。最后,购房人需要在异地购房后,将购房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便进行相关审核。
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综上所述,深圳市民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异地购房。具体来说,如果深圳市民在其他城市购买房产,可以使用自己在深圳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同时享受当地的房贷利率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异地购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有没有时限要求?长沙公积金中心解答

6月14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5月网络热点问题月报,详情如下:

深圳住房公积金如何异地购房贷款(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用吗)

单位如何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一个单位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单位应当指定本单位的职工作为专管员,由专管员携带资料前往公积金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长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二)单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法人授权书;

(五)单位专管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单位证明材料包括:

1、国家机关应当提交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事业单位应当提交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社会团体应当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5、企业应当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单位少缴、未按时缴存公积金的,如何为职工办理补缴?

答:单位应当每月按时、足额将其应缴及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至住房公积金账户,提交《长沙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书》,不得逾期缴存、少缴或者多缴。单位逾期不缴、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住房公积金,提交《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补缴清册》。

异地购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有没有时限要求?

答:有。职工家庭购买长沙市行政区域外新建商品房,应在房屋备案满1年且备案未撤销时申请购房提取,提取时限顺延至房屋备案满1年后的24个月内。办理了本套房屋住房贷款的,申请购房提取不受此条限制,职工家庭提供《借款合同》等相关资料证明。

职工家庭购买长沙市非限购区域二手房和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二手房的,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且产权未注销时申请购房提取,提取时限顺延至过户满1年后的24个月内。办理了本套房屋住房贷款的,申请购房提取不受此条限制,职工家庭提供《借款合同》等相关资料证明。

职工偿还异地商业银行贷款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职工申请偿还异地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如下资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明;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提取申请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

4、《购房合同》

5、《借款合同》

6、近12个月的商业银行贷款还款明细,有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的应包含此笔还款明细;首次提取提供自还贷之日起所有还款明细(不超过近24个月还款明细),还款明细需加盖商业银行业务章。

7、偿还长沙行政区域以外自住房贷款本息首次申请提取的,提供购房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不超过近3个月)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登记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8、偿还湖南省外自住房贷款首次申请提取的,房屋所在地为配偶工作地的提供提取申请前连续3个月的个税缴纳或公积金缴存或社会保险缴交凭证,房屋所在地为夫妻一方户籍地的,原则上以身份证上住址认定,身份证与户口簿住址不一致的,可以提供户口簿予以认定。

办理公积金贷款期间,更换工作单位是否会影响贷款发放?

答: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过程中,可以更换工作单位,但若出现断缴或缴存基数、月缴存额下调,致使不符合贷款条件或可贷额发生变化,则会影响贷款发放。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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