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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并将其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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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22:27·小胖咪945近日网传“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并将其杀害”的消息引发关注

网传信息显示邯郸市肥乡区一名学生小光(化名)长期遭受3名同班同学的霸凌并于3月10日被这3名同学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北营村南侧的废弃蔬菜大棚内。


三名初中生是否负刑事责任?

黑龙江屹昂律师事务所主任方显辉律师表示:这三名初中生是否负刑事责任需要看杀人时的年龄。

案发时,如果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如果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所以,如果他们已经年满十四周岁,他们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另外,如不满十八周岁则不适用死刑。


校园霸凌事件时有发生,随时担心会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作为家长,要教会孩子提前做好预防,减少被霸凌的可能性,并且要引导孩子的心理健康,避免成为霸凌者。


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

一、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二、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三、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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