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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推广公墓,殡葬改革岂能如此“一刀切”|新京报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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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5-0614:03·新京报

丧葬习俗改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图/ICphoto

近日,湖北随州广水市长岭镇向居民“强制”推广公墓引发争议,有居民称,新政策执行后,夫妻或不能合墓土葬。对此,湖北省民政厅表示,已知悉此事,正在处理。

此前,随州当地媒体发布消息称,近三年各县市区共投资2.7亿元建成县镇村三级公益性公墓。公墓收取公墓建设成本费和一次性收取20年管理维护费,两项费用一次缴清。初步核算,村级公益性公墓单穴一般不超过3000元,镇级公益性公墓单穴一般不超过4000元,县级公益性公墓单穴一般不超过10000元。

此外,当地也回应了夫妻不能合葬的质疑,称“夫妻双方一方去世已土葬,并为另一方预留了墓位,另一方在2024年3月20日零时之后去世的,不能与之前土葬的一方合葬,遗体必须火化,骨灰必须进公墓安葬。”

当地有关部门推广火葬和公墓,符合殡葬改革的大方向。不过,“必须”“不能”,这些斩钉截铁的字眼,无疑会让老百姓产生被强制的感觉。本来,地方政府推动殡葬改革,利国利民,但利用行政强力,“一刀切”强制老乡买公墓,甚至无视民众感情,“不能与之前土葬的一方合葬”,可谓人为制造天人睽违,未免有些过分了。

其一,当地县镇村三级大建公墓,且不承包给私人经营,貌似体现公益属性,实则不然。且不说当地政府直接经营公墓,未必是资源配置的最佳方式,也缺乏价格弹性,容易产生强买强卖,还会引发公众关于当地政府敛财的想象。

何况,目前的定价也难言便宜,以价格最低的村级公墓而言,单穴3000元,则夫妻二人6000元,与农民自行安葬相比,这个数额并不小。而这还只是20年的费用。

其二,无视殡改长期性的特点,片面要求做到“三个100%”(即殡葬设施建设覆盖率100%、遗体火化率100%、骨灰进公墓安葬率100%),其作为一个改革方向并无问题,但作为短期工作目标,未免操切急躁了。

丧葬习俗传承既久,改革就不能寄望于一蹴而就,移风易俗亦应循序渐进。要知道,到目前为止随州火葬率才40%,要一下子飙到100%,可能会闹得鸡犬不宁。

此外,不让夫妻合葬,即便有避免攀比、确保全域火葬政策公平执行的考量,其可能也不是最优选择。此举不仅没有充分考虑民间社会的人情伦常,也缺乏现实操作性,势必会在基层遭遇抵制。

《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这也意味着,各地固然应积极、稳妥地推动火葬,但不可采取“一刀切”等极端、简单粗暴化手段强制民众。尤其是不能打着移风易俗的旗号,打丧葬这块“市场”的歪主意。

其实,推行火葬、公墓安葬既节约土地和生态资源,也便于后人祭扫,完全可以顺势而为,因势利导,少一些强制,多一些引导,逐步让民众接受公墓。

例如,可以先试点再推广;分批次、分阶段推动,持续加力;帮老百姓明算账、算明账,把好处讲透彻,把问题讲在前等等,都可以拿出来、用起来。还有就是要协调好终极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关系,切忌绝对化、一刀切,要真正把公共事务的公益性落在实处。

无论如何,慎终追远,民归于厚。殡葬改革头绪繁多,牵扯复杂,有经济因素,有感情因素,更有千百年的习俗传承。地方政府在推进殡葬改革创新工作时应充分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避免强制“一刀切”,兼顾好民俗人情,把好事办好。

撰稿/胡栖安(媒体人)

编辑/柯锐

校对/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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