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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11:24·北京日报客户端丈夫去世后,“前房儿女”们在李女士居住房屋的客厅里摆放遗像、花圈、冥币近一年之久,李女士被迫提起诉讼,要求清除祭奠用品,并向她赔礼道歉。清明节到来之前,北京二中院发布这个案例,提示逝者亲属虽然享有相关追念亲人的权益,但不应超过合理限度,不能以祭祀之名行侵权之实,或以祭祀为手段实现其他目的。
李女士与张先生结婚20多年,婚后共同居住在张先生所有的院子里。张先生此前有过婚姻并有多名子女,夫妻二人与子女们一直相安无事。但张先生过世后,李女士与继子女就院子归属产生争议,继子女将遗像、葬礼中使用的花圈、冥币等祭奠用品摆放在房屋客厅中近一年之久。
李女士提起诉讼后,法院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亲人刚去世,子女在他生前居住房屋内摆放遗像及其他祭奠用品,属于正当权利。但根据一般丧葬风俗,花圈、冥币等物品通常在葬礼后移置他处,不会在尚有他人居住的房屋内长期摆放。张先生的子女将丧葬用品放在李女士居住的房屋客厅内近1年,难免对她内心安宁造成不利影响,张先生子女的相关行为超出了祭祀的合理时间限度。法院判决,要求张先生子女将丧葬用品清除,向李女士赔礼道歉并给付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表示,自然人享有生活安宁权,这是自然人享有的维持安稳宁静的私人生活状态并排除他人不当侵扰的权利。本案的侵权行为侵害了李女士的生活安宁,给其造成一定精神痛苦,张先生子女应向李女士承担侵权责任。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因迁坟、祭祀活动引发的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等财产权益及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非财产权益案件。人们遇到此类纠纷时,应当理性对待,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