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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组织好职业院校在线教学活动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停课不停学”的要求,现就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以下简称资源库)组织好职业院校在线教学活动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资源库是“互联网+职业教育”的重要实现形式,经过多年建设,已初步形成了国家、省、校三级互补的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体系,其中国家级资源库203个(见附件1),覆盖了高职(专科)19个专业大类。各地要认真落实“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要求,充分发挥资源库“能学、辅教”功能,督促辖区内资源库第一主持单位制定疫情防控期间资源
库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方案,指导各职业院校充分利用国家、省、校三级资源库的优质资源,积极开展线上教学活动,保证教学质量。
二、免费开放资源
各地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督促资源库主持单位坚持公益性质,在疫情防控期间免费开放资源库,保障专业优质资源跨地区免费共享。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单位以资源库名义收取费用或者强行摊派任务。
各地可通过教育部职成司官网“专业教学资源库管理平台”登录国家级资源库(http://www.moe.gov.cn/s78/A07/zcs_ztzl/ztzl_zcs1518/)。
三、扩大共建共享联盟
各地要压实责任,要求辖区内国家、省、校三级资源库主持单位主动担当作为,化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合力调配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资源,组建并扩大共建共享联盟,更大范围服务同类专业的线上教学。联盟内院校要共同制定并实施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持续优化专业课程体系,不断更新优质专业教学和职业培训资源,对接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和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建立健全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与转换机制,建立资源库建用结合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服务保障
各地要指导资源库主持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期间资源库的建设和应用工作,积极主动对接资源库参建和使用院校,提供支持保障。资源库主持单位要协调各参建单位建立指导咨询队伍,健全学习使用激励制度,开通网上答疑和培训服务,在线解决资源库应用中的各种问题,为广大师生线上教学和自主学习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多渠道做好资源库的推介和宣传工作。鼓励省级、校级资源库主动对标国家级资源库,不断提高建设质量,完善共建共享机制,扩大共享应用范围。各地要配合我司采集有关应用数据,及时总结经验、凝练成果、树立典型,积极宣传职业教育服务疫情防控的经验做法。
六、建立信息报送渠道
各地于2020年2月底前,将辖区内国家级资源库第一主持单位的疫情防控期间资源库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方案(含联系人及电话)及省级资源库汇总表(见附件2)函报教育部职成司高职处,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联系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成司高职处(邮编:100816)
联系电话/传真:010-66096232
联系人:陈鹏方灿林任占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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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减少新型肺炎疫情对高校正常教学的影响,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部要求各高校适当延迟春季开学时间,我省一些高校相继发出延迟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为全力落实联防联控的要求,减少疫情对学生学业的影响,防止学生产生焦虑情绪,各高校要按照“推迟开学不停学”的要求,采取科学有效措施,认真安排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各高校迅速成立在线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指导院系、教师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引导学生在特殊时期不离家、不返校,做到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确保教学工作要求、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
2.按照“一校一策”要求制定教学组织方案。各高校要根据教学任务、资源建设、基础设施情况,研究制定延迟开学的应急教学组织总体方案,指导各院系、各专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要求院系实施方案报学校备案,专业实施方案报院系备案。各高校总体方案请于2月9日前报我厅备案。
3.适当调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合理调整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的时间安排,暂停组织学生赴外地实习实训,同时协调实习实训基地延后安排学生实习实训。理论学习要对课程、教学时间或教学日历进行适当调整,在疫情期间采取学生自学、为学生提供网上学习课程等教学方式,组织好学生的学习活动。将春季学期、小学期(第三学期)时间统筹安排,灵活安排跨校双学位、主辅修课程教学。通过教学内容、时间、方式的科学安排,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教学质量不降低。对高职扩招学生报到、高职单招、技能操作考试等工作延期进行,具体安排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4.充分利用网络课程开展理论教学。疫情防控期间,中国大学MOOC平台、智慧职教、学堂在线、超星尔雅、学银在线、智慧树网以及有关部属高校课程中心的网络课程,将免费提供给我省高校在校学生学习。各门课程主讲教师要调整课程教学大纲,灵活安排课程教学时间,组织学生通过网络自主学习、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直播授课等方式开展理论知识学习。调整后的教学大纲,及时通知到所授课学生班级以及每一位学生。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积极协助各门课程主讲教师建设课程教学微信群或QQ群。任课教师要组织学生在线自学、完成作业,做好在线直播、考核、辅导,教务处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在线监督,确保教学保质保量完成。
5.调整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活动安排。暂停组织学生在学校、生源居住地或赴外地开展包括毕业实习、技能竞赛集训等在内的所有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活动;暂停一切团体或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不组织、不参加人员密集的各类活动。有条件的高校,可利用国家级、省级、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开展实验教学。校外实习实训活动开展时间,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后安排。对目前已在外实习、暂时无法撤回的学生,要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并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教育。
6.科学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科学合理组织好2020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尽量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延迟开学期间,教师要安排好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提出任务要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指导,要求学生按照老师布置的任务要求,开展查阅文献、准备开题报告等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的前期工作。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充分利用网络视频、音频和电话等方式进行。
7.加强教学服务管理。各高校要指定辅导员、班主任和专任教师负责联系在家(或寝室)的学生,指导每位学生合理安排假期和学校后续教学,做好学生的学习答疑和指导,确保学习“不断线”。研究生导师要及时掌握所指导的研究生状况,加强联络和指导,根据需要提供帮助。建立离校学生情况日报制度,掌握学生学习情况。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灵活采取远程云端考试、课程小论文等方式安排春季学期的补考、重修,灵活处理春季学期课程补选、退选。各高校要特别重视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可组织学生在线学习闻玉梅院士《新春第一课:旅游发热与病毒》等网络课程。
官宣|临沂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来了
2020-05-1216:07·临沂职业学院根植红色沃土弘扬厚德强技开拓创新砥砺向前风华正茂青春如你这里是临沂职业学院
学院荣誉
山东省文明单位
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山东省高校科教兴鲁先锋基层党组织
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管理先进单位
山东省高校后勤综合工作先进单位
山东省高校三八红旗先进集体
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
临沂职业学院是2008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主校区位于罗庄区、毗邻临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第二校区位于国家级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1100余亩,学院设有会计金融、商贸物流、现代服务、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信息工程6个二级学院,36个高职专业,现有全日制学生13066人,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号)精神,2020年我院将面向山东考生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和单独招生,具体安排如下:
1、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单独招生计划只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只招收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三)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四)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五)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2、报名方式及时间
特别提示:参加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取得春季或夏季高考资格。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根据《关于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参加高考补报名。报名参加高职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在岗职工、农民工、农民、下岗失业人员等,应如实填报考生本人的考生身份类别。
(一)高考补报名
1、报名网站(http://wsbm.sdzk.cn)填报本人信息。时间为5月11日至14日(每天9:00-18:00)。
2、考生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考生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时间为5月15日至18日。具体时间、地点等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安排。
3、考生网上缴费:完成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的考生,于5月19日至20日(每天9:00-18:00)登录报名网站(http://wsbm.sdzk.cn)进行缴费。
(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缴费
1、网上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1日—24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因考生本人填写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网上缴费时间:5月26日-30日。缴费方式请登录学院网站(www.lyvc.edu.cn),在专用缴费平台根据说明进行缴费。按照鲁价费发[2016]95号文件规定,我院对每位考生共计收取120元报考费。
3、命题、考试及阅卷说明
(一)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形式
1、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其中语文120分,数学80分,满分200分。
2、面试:考核主要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礼仪、专业技能综合能力等,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3、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之和,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排名。
(二)综合素质评价招生考试科目及形式综合素质评价的考核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1、综合素质评价由我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和学业成绩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满分2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网上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满分100分。
3、依据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200分,结合网上测试100分,择优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测试成绩排名。
(三)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笔试及面试均实行网上测试,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单独招生考试时间:笔试6月3日上午9:00-11:00面试6月3日下午13:00开始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时间:面试6月3日上午9:00开始详细测试办法在学院网站(www.lyvc.edu.cn)发布。
(四)考试组织与管理
严格按照《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基本要求》(鲁教学字〔2018〕26号印发)和《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校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五)评卷。我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4、录取与公示
(一)实行学校负责的体制,按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独招生同分考生按笔试成绩排名,综合评价招生同分考生按测试成绩排名。我院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依次从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仍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退役军人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二)确定并公示预录名单:学院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三)我院根据省考试院要求按时上报预录考生名单,经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依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5、收费政策
入学后高职学生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规定收费:理工类5000元/年、文经类480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88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8000元/年。
学院构建了完善的“奖减免助勤贷”学生资助体系。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还设立了院级多种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和勤工助学岗,全力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自2020年起,对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中的有关政策不再执行。
6、报到和复查
(一)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统一入学,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生源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7、学历证书、修业年限及教学安排
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临沂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享受国家统招普通专科毕业生一切待遇。
我院实行学分制,学制3年。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根据学习能力和需要可提前一年或延后3年毕业,期间可申请休学1-2次,2-6年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即可毕业。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学生根据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包括校内集中教学与校外分散教学、课堂现场教学与网上异地教学、企业内部培训与网络课程自学、企业(社区)“送教上门”、与企业(社区)联合教学等。
临沂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表
学院代码:14195
通信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
邮政编码:276017
招生咨询电话:0539-2872066、2872077
考试咨询电话:0539-2872016
监督电话:0539-2872029
QQ咨询:304953889
五月的风是暖的,花是香的
愿你们的每一次努力都向成功迈出一步
愿所有考生乘风凯旋
期待与你一起走过临职的春夏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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