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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买彩票中大奖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但如果中奖的彩票是代买的
而且委托方在开奖前还没支付买彩票的钱
那中奖的奖金该归谁呢?
最近海沧法院审理了
这样一起民事纠纷
《特区新闻广场》
代买彩票中大奖
柯某经营着一家彩票站,为了方便一些客户购买或者合买彩票,柯某组建了微信群。有时候为了营造热销的氛围,柯某还会让群里的亲友一起参与合买,然后在开奖前,柯某再通过微信红包,把下单的钱返还给亲友。郭某就是其中一位。
柯某已经委托了好几次郭某,替他购买彩票,每次柯某要委托郭某购买彩票的时候,他都是发出这样一种指令,就是说你到这个群去购买一股,到那个群购买一股。
今年5月14日,柯某再次发出购买指令,郭某按照柯某的意思,在群里接龙表示要合买彩票,并支付了108元。
当天开奖结果公布后,合买的这张彩票中了大奖,奖金高达1264万元。按照合买的比例,在扣除个人所得税后,郭某所下单的份额可以分到约48万元。
当天开奖后,柯某通过微信向郭某转了108元,郭某也收下了。
柯某赶紧向郭某支付了彩票价款,然后邀请郭某出去吃饭庆祝。在双方吃饭过程中,柯某进行了录音,说今天这两股彩票是你帮我买的,非常感谢你之类的,然后郭某也对这个话进行了认可。
过后,郭某又觉得彩票奖金应该归自己。于是,他以柯某没有提前支付彩票款,案涉彩票是他购买为由,向海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柯某支付约48万元的奖金。
郭某的行为
到底属不属于代买呢?
柯某跟郭某之前已经有过好几次代买的经历了,每次代买发出的指令都是这样子的,郭某也是完全能够理解柯某的真实意思,就是要求郭某代他购买的,郭某很愉快地接受了彩票价款还向柯某去道喜。
法院最终认定
郭某的行为是代买行为
郭某和柯某之间形成委托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受托人在履行受托事务过程中
所产生的一切收益都归属委托人
法院最后驳回了郭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由于彩票的不记名、不挂失的特性,故公民在委托他人购买彩票时,委托指令含糊、不具体很容易导致纠纷发生。市民朋友们还需加强自身法律意识,在委托他人购买彩票时谨慎对待,完整、准确的表明委托购买的意思表示,明确约定委托事项、报酬支付等,并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于双方发生纠纷时,能更为有效的证明案件事实,维护合法权益。
综合整理自特区新闻广场、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记者/杨宇晴郑仲维
来源:厦门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