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微信、支付宝进账超过这个数,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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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年6月24日 预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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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09:21·闽南网

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构成偷税?

你知道吗?

无论是银行卡、微信、支付宝

还是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

只要你的收款金额

超过一定的数额

就有可能被查

甚至被冻结账户!

近期

又有企业因个人收款被查了

个人账户收款高于这个数要小心


又一企业利用个人账户收款

1月8日,广东省税务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案例。该公司因个人账户收款被处以罚款28,320.79元。

违法事实:佛山智慧芒果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在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通过现金和私人银行账户(包含个体户二维码)收款取得含税销售收入合计1,614,150.00元,上述销售收入未入账、未开具发票,未进行申报纳税。

处罚内容:处以罚款28,320.79元。

个人账户收款高于这个数

要小心了!

除了上面的案例,还有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

2023年10月,一家企业曾因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构成偷税,仅罚款就高达300万元。

那么,个人账户收款多少容易被查?《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曾给出明确答案:

这3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 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元;
  • 公户转账超过200万元;
  • 私户转账超20万元(境外)或50万元(境内)。
  • 15项可疑交易重点监管:

  • 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 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 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 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 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 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 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 短期内频繁地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 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 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 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 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 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中提到,非银行支付机构也需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也就是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大额交易也会被稽查到

    微信、支付宝收付款

    如何规避风险?

    微信、支付宝私户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正常申报收入,缴纳税款,可以有效规避风险

    一、以公司名义开通微信、支付宝账号

    这属于对公账户,与银行账号性质相同,可以正常进行交易。

    二、对于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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