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1.6亿片酬被查,中央政法委、中纪委相继发声:生而为人,必须有所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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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年2月29日 预览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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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30 08:12·文汇网

最近几天,郑爽又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在公布视频中,张恒暗指郑爽与《倩女幽魂》签下阴阳合同,获得收入1.6亿,按天算日薪超208万元。天价阴阳合同,意味着所获取的片酬和税基片酬不一致,往往会存在偷税漏税行为。4月29日,郑爽发微博回应接受税务调查一事,称愿意接受并配合一切调查,结果会公布于众。

事件曝光,各大媒体纷纷予以关注。4月29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号和中纪委网站相继发声。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号发布评论《郑爽被查:生而为人,必须有所敬畏!》。全文如下:

继代孕风波后,郑爽再次斩获亿级流量,这次是被爆出涉嫌偷逃税款。

网上的实名公开举报说,郑爽在拍《倩女幽魂》这部剧时,进组工作77天,片酬1.6亿。随后郑爽为获取这笔天价片酬,拆分收入、签订“阴阳合同”,并偷逃税款。举报同时附上相关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线索。

消息一出,网友哗然。

有人细算了一笔账:工作77天挣1.6亿,相当于每天挣超过207万!甚至有人戏谑地把“爽”作为年收入单位,称“1爽=6.4亿”。当然,相比于收入账,郑爽的法律账更应该好好算清——28日,北京广电部门、上海税务部门相继表示正在依法对郑爽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

29日,郑爽作出回应,语气平静,似乎底气十足:“税务部门已经在核实我的合约、个人税务、一切有关经济合同。我愿意接受并配合一切调查,结果会公布于众,感谢大家关注。”随着调查的深入,相信一切都会水落石出:如果有问题,那么当事人必然会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如果没有问题,正如那些对郑爽不离不弃的粉丝们所说,“法律会还她清白”。

再大的“爆款新闻”,它的热度总会散去。在郑爽的新闻成为互联网上冗余的数据之前,它已经清晰无误地告诉“吃瓜群众们”一个质朴的道理:生而为人,必须有所敬畏。这也许是那些新闻之所以存在的更大意义。

我们的社会不排斥张扬的个性,谁没有年少轻狂的时候,敢说敢为、敢爱敢恨,这些是每个人年轻时最为可爱的特点之一。但问题是,个性张扬不意味对所有事、所有的标准都毫无敬畏之心,屡屡突破底线、肆意妄为。如果这样,那就不是“可爱”,而是可恶、可恨、可憎。

我们的社会尊重名气与声望,人必然付出过超出常人的努力、具有常人所不具备的技能、把握住常人所未能把握的机遇,才能获得常人所仰望的声望。但问题是,声望并不意味着“天下第一”,不意味着就能高高在上,目空一切、骄横跋扈。如果这样,那就不配获得尊重,只能被人唾弃。

我们的社会保护奋斗而来的财富,从丰衣足食到财富自由,从实现小康到追求生活的更高品质品位,财富并非是难以启齿的追求。但问题是,不能为了钱而不管不顾,更不能有了钱就忘乎所以,狂妄自大把一切视为手中玩物。如果这样,那就不叫“追求品质”,而是丧心病狂。

人活在世,总要有所敬畏。党员干部要敬畏人民、敬畏党纪,社会公民要敬畏法律、敬畏道德,商贾要敬畏市场、敬畏交易规则,要是没有了敬畏,那么人只能像脱线的风筝,不可避免地坠落。

要知道,党纪国法是“长牙”的,道德准则是“带电”的,那些把你高高捧上天的人,一样能把你重重摔下地。就像我们都熟知的那句古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在4月29日晚间也发布评论《明星逃税怎能屡禁不止》,全文如下:

工作77天,收获1.6亿片酬,平均日薪208万……女演员郑爽近日被爆料的收入数字令人瞠目结舌。影视行业执行明星“限薪令”的背景下,如此畸高的片酬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爆料人给出的资料显示,郑爽签订的《演员聘用合同》出演名为《倩女幽魂》的电视剧,合同片酬为4800万元;而郑爽母亲刘艳等人则在2019年6月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和《增资协议书》,通过旗下代持公司上海晶焰沙增资1.12亿元。

早在2018年6月,中宣部等部门就联合印发通知,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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