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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2024-03-05 20:18·紫月兰亭由于近年来我国犬只伤人案件的数量在逐年递增,导致很多人谈犬色变。
特别是很多人遛狗不牵绳,已经严重威胁到了老人和小孩的人身安全。
经过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多次的实地调研,他认为:虽然不是所有的犬只伤人事件都得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必须根据实践情况,看饲养者或管理者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而鉴于当前我国对此类案件的刑事责任并没有明确规定,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就会让司法人员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因此,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庹庆明建议:“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
对于这个建议,我个人举双手赞成。
因为现在很多人遛狗不牵绳,属实可恶,有时候别人好心提醒几句,还会被怼。
他们声称自己的狗很听话,不会咬人,于是就不牵绳,任由自己的狗在人群中乱跑。
当自己的狗吓到、或者咬到别人后,就开始推卸责任,表示不是自己狗的错,而是别人的错。
更让人气愤的是,很多爱狗人士这时候还会跳出来,不分青红皂白组队攻击受害者,简直让人不可理喻。
所以说,这个提议真的很好,也很有必要,它不但能够约束养狗人士遛狗牵绳,从根本上减少犬只伤人事件的发生,还能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可谓一举几得,意义重大。
当然了,这个提议虽然很好,但是我们也要把细节给区分好,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是狗狗主动伤人,那么主人可以判刑。
如果狗狗是被动伤人,也应该算是正当防卫,挑衅的人要自行负责,并且对狗狗进行赔偿。
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真正杜绝狗伤人的问题。
总而言之,我不反对养狗,但是希望大家明白,养狗是自己个人的爱好,不能影响、更不能伤害到别人,否则只会害人害己,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