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代购惹着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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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年3月21日 预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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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2024-03-2107:33·孔学鸣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真是祸从天降。一向规规矩矩的胖东来,一夜之间成了众矢之的,还以一种讨人嫌弃的方式冲上了热搜。

无数人经营了N多年的代购,除了代购违禁品之外,像胖东来这么讨人嫌弃的,还没发生过。

事情本身。胖东来在某几个特定城市商超大规模代购,导致当地居民去超市购物买不到东西。有居民称,连啤酒都被买光了。

原因。其一,胖东来太胖,体型大,代购经营点红火起来的时间不长,其分布不可能遍及所有城市。少数几个城市都有胖东来代购能力强大的经营点。

其二,更多的人不愿意亲身跑超市,选择代购,然后坐等收货,但这些人分布那可就均匀得不能再均匀了。

这就有意思了。周围十个城市,其中只有一个城市有胖东来代购能力强大的经营点,相当于十个城市的居民都扑向那一个有胖东来代购点的城市去购买日常用品。这个有“老胖”代购点的城市怎么撑得住?就算每个城市都有“老胖”代购点,那么代购点区域附近也会发生这种情况。

十个城市的人逮着一个城市的羊去薅,这个城市的居民想去薅一根试试自己的菜刀锋利不锋利的时候,发现只剩下葛优了。

一根羊毛也薅不到,能没有怨气吗?这怨气全撒到胖东来头上了。

胖东来惹着谁了?谁也没惹着,又谁都惹着了。

违法?违纪?违背公序良俗?都没有。代购帮忙,虽说不是无偿的,但确实方便了大家,做得是好事啊,怎么还落下一身不是呢?

麻烦恰恰在于合法经营,合法经营带来的麻烦,只能说明法律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或者说法律对新形势暂时无奈。

这个事件中的冲突双方,实际是选择代购的消费者和选择自己去超市购物的消费者,这种冲突是消费方式不同引起的冲突,表面上引起冲突的胖东来,既是这场冲突的参与者,同时也无意间成了冲突双方的代言人。

这个问题有解吗?

从立法角度,仅仅为了胖东来的经营方式立新法或者修订现有法律,很难避免顾此失彼,故可行性不大。

对胖东来来说,“老胖”代购的所有商品都不是自己员工消费,背后是一群选择新型消费方式——代购的消费者。对“老胖”代购的任何限制措施,即使能够满足亲身现场购物的消费者的需要,也必然限制了选择代购的消费者需求,逼得他们不得不亲身去现场购物。问题是这种“打一拉一”处理方式的合理性在哪里呢?

“老胖”目前代购点的分布肯定是考虑了经营成本的,如果均匀分布代购点,要增加成本。如果利润降低到亏损、无利可图或者虽然有利,但不值一图的状态,“老胖”的代购业务也就不会继续下去了。和前面一样,选择代购的消费者的需求将得不到满足。

所以唯一可能的解决方式,就是有关的几个城市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牵头,请零售、物流和像“老胖”一样有代购业务的企业坐在一起,共同商讨一种可行的方案,尽量做到企业和消费者均受益,并且要考虑不给消费者增加麻烦。

这个事儿,一个城市做不了,一个行业主管部门也做不了,一个企业更做不了。这个事儿也说明,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各个组成部分,像本次事件中的原来关联不大的相邻城市、主管部门、企业,甚至消费者之间的联系更紧密了。对消费者来说,你很难预测谁会影响到你的生活。与此相关的社会治理思维和治理方式也应当相应地做出调整。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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