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医为卖淫女看病,被判刑一年半,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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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3-3017:44·这个世界很名谣近日,一桩旧案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话题热度参与人数竟直达2.6亿人次,热度为何如此之高呢?原因也很简单,因为话题涉及两大热门领域,医疗和法律,说直白一点,事件关键词涉及“医生”、“性”、娱乐从业者等,自然是备受老百姓关注了。那么,到底是怎样一桩旧案呢?接着往下看就明白了。2024年3月,在一次法律从业者的业务交流中,有人提及了一个案件,对于判决结果,大家争执不断,各抒己见,这引发了法律以及医疗从业者的热议,这就是十多年前发生的“陆某案”。2005年,陆某获得原安徽省卫生厅颁发的乡村医生从业资格合格证书,卫校毕业后的他回到了老家,开始从事村医工作。然而,村民的素质通常是不高的,因此,村民看了病不给诊费的情况很是普遍,这让需要养家糊口的陆某难以为继。于是,陆某就带着家人离开老家,投奔到在杭州的大哥处,开始了异地谋生。按相关规定,他只是一名村医,其执业活动不能超出规定的执业范围,且没有执业医生资质,不能独立开办诊所。因此,为了发挥所长,进行谋生,陆某就只能在杭州开没有门面,只给老乡和熟人看病的“黑诊所“。渐渐地,陆某“黑诊所”在周边的区域有了一定的“名气”,不少人知道了他看病便宜经济,在众多的看病者中有一个浙江籍的按摩洗脚店老板李某华,经常请他去给店里的女服务员看病。时间一久,陆某在接触中发现,这家表面上开展洗脚按摩服务的休闲店,其实是个风月场所。而这些生病的服务员,大多都是性工作者,也就是俗称的“卖淫女”,察觉到不同寻常的陆某并没有多想。或许是其没有多少法律意识,也或许是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陆某并没有去举报和报警。他认为自己是个医生,只是去给人看病,又不是去嫖娼,患者是从事什么职业跟自己无关,医生只需要看病,不需要去过问病人的身份。另一方面,考虑到自己的身份合法性也有问题,就更不想去“惹事”了。而且这些女性也并未向其求助,自己也不知道她们是否是自愿的。这些女性一般都是普通的感冒,发烧,偶尔有一些妇科病,对此陆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如既往地有求必应,给女服务员看病,这样一直持续了两三年。直到2011年5月底,陆某被杭州警方抓捕并提起诉讼,理由是陆某明知这些女性是被控制卖淫,无法自主就医的情况下还上门诊疗,这为“组织卖淫者”继续控制女性卖淫起到了帮助作用。这下,可把陆某吓坏了,原来自己的侥幸心理带来的后果如此严重,只能赶紧请了律师为自己辩护。法庭上,陆某的辩护人以陆的行为属于非法行医,不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为其进行了辩护。然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未被法庭采纳,最终,2012年4月18日,杭州中院宣判,陆某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0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宣判后,陆某并没有选择上诉,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呐,有时候,在面对违法乱纪事情时,不能选择无视和沉默,更不能选择参与,即便是间接参与,也可能给自已带来大麻烦。朋友们,你们说陆某冤不冤?欢迎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