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虐童致截肢只判6年9个月、这是不是判得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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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4-1200:08·徐要有人陪我们来看一下事情的经过,门先生是安徽人,家庭贫困。2016年9月,在外打工的门先生经人介绍认识顾某某而后与她结婚。2017年5月,(儿子)小轩出生。而在2017年10月,他和妻子顾某某离婚,(儿子)小轩被他带回自己的家乡,交给奶奶帮忙照顾。时隔4年在2021年10月,他和顾某某复合重新结婚。2022年1月,两人决定把儿子从老家带到南通,一起生活。而他长期在外务工赚钱,维持一家的生计。一直到2023年1月,门先生通过电话知道小轩生病了,现在没办法走路了。遂回家后,发现儿子双腿红肿,马上送小轩去医院治疗。之后,小轩跟他说,“妈妈让他站在冷水里,拿开水烫他,还不给他吃东西”。怀疑小轩遭顾某某虐待后,门先生报了警。相关诊断书显示,小轩的眼睛、双腿受伤较为严重。小轩的眼睛视神经病变,残疾等级为一级;双小腿缺失,残疾等级为三级;精神方面患上癫痫,残疾等级为二级。门先生表示,目前,小轩的双腿已经截肢,戴上了假肢,其左眼没有视力,右眼视力0.01至0.02左右,视力能否恢复,不容乐观。由于需要治疗眼睛,小轩仍在北京住院,还不知道何时能出院。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认为,顾某某长期、频繁虐待自己的幼子,情节恶劣,致被害人重伤一级和严重伤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顾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顾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据门先生透露,案发后,顾某某做过精神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其精神无问题。2023年10月,顾某某犯虐待罪一案开庭审理。他曾要求严惩这种虐待行为。庭上,顾某某曾向他“求情”,流泪表示自己很懊悔,请求法院轻判。2024年4月11日下午,从小轩的父亲门先生处了解到,4月11日下午,江苏南通市通州区法院对顾某某犯虐待罪一案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南通市通州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顾某某犯虐待罪,判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