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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电商直播功能有哪些
摘要:在准备做电商直播的时候,首先要掌握一些秘籍才能做的更好,网络电商直播秘籍有根据主播定位进行策划、包装规划主播增加粉丝以及日常直播数据分析进行选款等。其次要了解网络电商直播功能有预约功能、视频直播功能、图片轮播功能、回看功能、互动功能等。具体的网络电商直播秘籍是什么以及网络电商直播功能有哪些,到文中来寻找答案吧!一、网络电商直播秘籍是什么
1、策划层面:包装规划主播、增加粉丝,维护粉丝,最终达到主播收入增加。
2、内容策划:根据主播定位,粉丝特性,策划视频,专业的美妆、服装等文案。
3、直播策划:直播利益点、直播形式、直播内容等。
4、商家对接:包括合作方式、合作佣金、直播时间、直播_容、直播产品等。
5、预告发布:通过短视频、文案等进行预告发布。
6、数据分析:日常直播数据分析,给予选款和直播建议。
二、网络电商直播功能有哪些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用户逐渐倾向于移动端。而直播也是更趋向于移动端。近年来,直播+电商成为常态化,想要开启电商直播的商家也越来越多,然而对于如何选择电商直播平台,商家不知所措,不如先了解一下电商直播平台的一些功能,或许可以帮助到你选择电商直播平台。
1、预约功能
当商家想要开启直播时,先设置好开播时间,挑选开播前的时段进行直播预约,将开播消息推送给关注的用户,让用户知道商家的开播时间和直播带货的主要商品,帮助商家扩大覆盖范围。
2、视频直播功能
视频直播这一块是必须要有的,因为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用户可以通过主播对商品的全面展示,大概了解商品的基本信息,以及商品的优点,提高用户的购买欲。
3、图片轮播功能
在开播前,商家可以在直播平台中设定好今天要带货主要的商品图,以轮播的形式向用户展示商品,相当于向用户发出预告。
4、回看功能
如果一些用户因为开播时要忙着其他事,没办法及时看直播,用户也可以在主播下翻看录播视频,前提是商家保留直播视频,用户可以通过录播来回放,查看商品信息。
5、互动功能
二、简述数据库管理系统主要有哪些功能
数据库管理系统(DBMS)的主要功能有以下几项:
(1)数据定义功能。DBMS提供相应数据语言来定义(DDL)数据库结构,它们是刻画数据库框架,并被保存在数据字典中。
(2)数据存取功能。DBMS提供数据操纵语言(DML),实现对数据库数据的基本存取操作:检索,插入,修改和删除。
(3)数据库运行管理功能。DBMS提供数据控制功能,即是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并发控制等对数据库运行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管理,以确保数据正确有效。
(4)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功能。包括数据库初始数据的装入,数据库的转储、恢复、重组织,系统性能监视、分析等功能。
直播电商最严新规来了,行业将出现三大变化
直播带货新规即将实施
不久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并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新规的一大亮点在于,其进一步完善了网络直播营销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换而言之,消费者在直播电商消费场景的相关权益将得到有效保障。
可以看到,《条例》中明确涉及直播电商营销的规定有两条:
图源:《条例》截图其中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具体来说,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在其首页、视频画面、语音、商品目录等处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说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由其他经营者实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还应当向消费者提供该经营者的名称、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这意味着在《条例》正式施行后,直播间里需要显著标明实际销售商家的名称,确保消费者在维权时能够快速找到责任人,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直播间销售三无产品的情况。
第十四条则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义务。
一方面,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发生消费争议的,平台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以及相关经营活动记录等必要信息。
另一方面,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主播等)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义务。
简单来说,《条例》明确了直播平台、直播间和主播等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应该履行的义务。
至于违反了这两条规定的,《条例》的第五十条也给出了明确的处罚标准:如有其他法律、法规已作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条例》正式发布后,已有不少从业者对其进行了解读,但在理解上各有差异。直到4月9日上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对《条例》进行了官方解读,我们也得以真正了解到新规对于直播电商行业到底会产生多大的影响。
直播电商行业将出现三大新变化
在吹风会的答记者问环节当中,央广网记者问到了《条例》将如何细化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以及直播平台经营行为监管的问题。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进行了回应。他表示直播带货创新了消费场景,丰富了消费供给,但由于“台前幕后”主体多,“人货场”链条长,“线上线下”管理难,消费者举证难,导致虚假营销、货不对板、退货困难等问题比较突出。
况旭答记者问实录图源:国新网近五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增长10.5倍,但投诉举报的增幅高达47.1倍,“明显高于传统电商,说明发展和规范还不平衡”。
而在《条例》中,针对直播电商的特性和突出问题,已作出了多方面的规范,有望给行业带来三大全新变化:
一是强化信息披露,涉及前文提到的《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况旭表示,以后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这也是营销的前提和底线。
二是完善平台管理,涉及《条例》第十四条的前半部分“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
对此,官方的解读是要求直播平台经营者在发生消费争议时,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以及相关经营活动记录等必要的信息。并应当严格落实身份核验和日常管理责任,在发生消费争议时,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切实改善售后体验。
简单来说,以后消费者在直播间买东西遇到问题时,平台有义务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不能以涉及隐私等理由拒绝提供商家和直播间相关信息。
三是规范营销行为,涉及《条例》第十四条的后半部分,主要针对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主播等)。
官方解读时表示,《条例》通过将规范性文件《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上升为法定义务,已经明确了平台、直播间和主播“人人有责”,三方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除了这三个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