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脱裤子判强奸,某人圈我走两步#律师侃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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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12:07·律师侃侃未脱裤子判强奸,某人圈我走两步。未脱裤子判强奸,荒唐吗?我知道这个新闻是因为某位网友在某直播视频的PK下面评论区圈了我,让我出来走两步。我看标题半点看不出来跟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让我出来走两步?我就看了一下视频内容,其中一人讲到河南驻马店某案例,说一男一女网聊甚欢,于是就相约见面。见面后男的发现女的才16岁,太小了,所以裤子都没脱,过了一夜就走了,之后两人也相安无事。过了20多天,女的母亲发现了,为了保持女孩乖乖女的形象,就让女孩把自愿这事说成强迫,一起去做了笔录。后来男的因此被判了强奸罪,一审判了4年,二审改判两年半。他说这个案例来源于某法,后来又说来源于某律某博,让我出来走两步。让我出来走两步是说我说话跟这个转述案例还是发某博的某律一样?如果说他们说的都是真的,两个人谈恋爱,女的已满16周岁,即使发生了关系也不宜定性为强奸罪。刑法确实对未成年女性在这个罪名上有特殊的保护。但是如果是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偶发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不认为是犯罪。根据举重以明轻的法理,如果女性已满16周岁,更不应定性强奸罪。所以这个案件这么判无疑是荒唐的。但是他说的一定是真实的吗?他的表述里讲到母女俩串供,谁定性的?如果这是真的案件,一,不至于这么种结果。二,串供有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定性的事说得板上钉钉,合适吗?我又去搜了相关的新闻,原判跟这个一面之词相差甚远。又回到圈我的这个人,他网名叫某某,反洗脑反网暴。你看过我的所有作品吗?我对没有定性的事有去捕风捉影吗?我跟他们一样吗?你打着正义的旗号,你的正义不讲事实和法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