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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1-1517:55·极目新闻据南方日报1月15日报道:近日,广东省公安厅官网发布公告,《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月30日截止。
)见义勇为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
上述意见稿提出,见义勇为伤亡人员和见义勇为事迹突出人员除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抚恤补助规定的相应待遇外,经省人民政府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后,可由省人民政府颁发一次性奖金:牺牲的,颁发100万元奖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80万元奖金;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60万元奖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40万元奖金;获得国家级见义勇为称号的,颁发20万元奖金;获得省级见义勇为称号的,颁发10万元奖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意见稿提出,因见义勇为而遭受人身损害的,在救治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的治疗费用,有侵权人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无侵权人或者不能确认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的,由见义勇为专项经费管理部门先行垫付。造成残疾的,垫付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造成死亡的,垫付丧葬费。
应在半年内提出,最长不超过两年
意见稿明确,申请、举荐确认见义勇为,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确有特殊原因逾期申请、举荐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核实,并报上一级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但不得超过两年。申请人、举荐人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有关确认办法申请、举荐确认见义勇为。没有申请人、举荐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可以依照职权予以确认。
对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集体)”称号并给予相应奖金;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授予市“见义勇为模范(群体、集体)”称号并给予相应奖金;省人民政府可以授予省“见义勇为英雄(群体、集体)”称号并给予相应的奖金。
三年前广州已先行,保安和辅警纳入奖励范畴
2020年5月31日,15届110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将保安员、辅警、治安联防员、交通协管员等负有约定义务的人员,与违法犯罪分子英勇搏斗或者实施抢险、救灾、救人行为,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见义勇为人员除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抚恤补助规定的相应待遇外,经广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由广州市人民政府颁发一次性抚恤奖金:(一)牺牲的,颁发100万元抚恤奖金;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影响特别巨大的,酌情增加抚恤慰问奖金。(二)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伤残等级,颁发40万元至100万元抚恤奖金,其中包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80万元至100万元抚恤奖金;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60万元至80万元抚恤奖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40万元至60万元抚恤慰问奖金。(三)构成重伤的,根据受伤程度轻重颁发20万元至40万元抚恤奖金;构成轻伤的,根据受伤程度轻重颁发20万元以下抚恤奖金。(四)对未达到轻伤以上(含轻伤)标准,但是见义勇为行为事迹突出,被中央、省、市媒体报道,且社会影响较大的,视情况颁发1万元至10万元抚恤奖金。
极目新闻综合广州日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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