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广告中的陷阱,如何避开杰出人才移民EB1A的陷阱,香港优才,香港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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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年9月30日 预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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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投资移民广告中存在哪些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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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美国投资移民越来越引人注目,几乎所有的美国移民项目都把中国人当作潜在的金主,在华丽的广告宣传包装之下,缺乏专业知识的移民申请人很难对项目的真实细节进行分析。本文列举出一些容易隐藏陷阱的广告描述,供申请人分析:

1、"超过投资数倍不动产的第一顺位抵押权".
一般人的理解:如果不能还钱,就拿这个不动产抵账。
可能的陷阱:

抵押的不是不动产所有权,而是使用权,意思是经营产生的盈利和现金流用来换钱。超过投资数倍,指的是不动产的价格,而不动产值多少钱与还钱毫无关系

所谓第一顺位有前提条件,例如,必须是投资人的钱足够项目的建设运营,如果项目方必须向其他人贷款,则第一顺位就没有了。这种借款人和贷款人对"第一顺位"的约定,不具实质上的法律上的优先效力。

2、"政府和著名投资机构参与投资
一般人的理解:有政府和著名机构参与,项目一定更安全
可能的陷阱:

虽然冠以同一个项目名称,但并不意味政府或者机构和申请人对同一标的投资,更不意味着政府和或机构与申请人承担同样程度的风险。甚至有可能因为政府和机构的参与,使申请人承担更大的风险,比如,申请人很可能投资一个政府的BOT项目,却不能得到来自政府的支付保证,只能得到项目本身现金流支付的保证。且没有收益。

3、"如果829不通过,项目方保证退还全额投资款"
一般人的理解:得不到长期绿卡至少还能收回长期投资,有这个保证总比没有保证好
可能的陷阱:

除非承诺方除了用于该项目投资的资金之外,另外有现金储备,否则829不通过的退款保证要么是空头许诺,要么是以牺牲其他eb-5申请人的利益来实现。

4、"XXXX局局长,XXXX部长,XXXX中心官方代表/官方发布"
一般人的理解:局长、部长应该是个官员,而官方代表应该或多或少和政府相关;
可能的陷阱:

这些都是的中文翻译。在美国,只要你愿意,大可注册一个"美国官方对外贸易部"的机构,叫自己外贸部部长。在美国,是不是和政府有关系,从名字上是看不出来。而英文"官方"一词更与中国人认为的政府方毫无关系。

5、"美国政府移民局批准、美国政府特许、中国大使馆认证""
一般人的理解:这可能多少会表明项目的安全性。
可能的陷井:

所有的eb-5区域中心都要得到移民局批准才能递交eb-5申请。但只有区域中心的批准有时候还不够,区域中心里会有很多投资项目,每个项目还应该得到移民局的批准才可以
至于特许,这是一个中国人创造的词汇,美国政府根本就不知道特许是个什么东西。
而中国大使馆的认证就更可笑了,任何复印件和原件一致的文件都可以得到中国大使馆的认证。只要你愿意,可以写一个声明自称有1000万美元,这个文件也能得到中国大使馆的认证。因为中国大使馆的认证根本和文件的内容无关

6、"银行本票担保、上市公司担保、上市公司股票换回"等等
一般人的理解:这些担保听起来都很安全。

可能的陷阱:
我见过一个项目,一个在该行业排名第一,世界500强的公司出具本票担保5年后买下投资人的股权。但本票背书为"如果该项目的净资产不低于投资额原值,且最后2个财政年度的平均市盈率不高于10倍"。这本票有什么用?

另外一个项目,一个上市公司有正式法律文件保证,5年后用市值超过50万美金的股票来交换投资人的投资。可我一查这个上市公司的总市值,还不到eb-5申请人总投资额的1/10。该上市公司在交易所最近1年的日均交易额只有1万多美金。

希望对你有帮助哈。

二、美国投资移民如何规避芝加哥会议中心式陷阱?

1、 所有美国登记的投资方案其实都很严谨而且也说得很清楚,但这些说明文件到了中国在翻成中文后就舍繁取简(有问题部分就略而不提),所以就算将来出了事,根据原文投资人还是会吃亏。所以任何基金与投资方案,除了中文翻译外,必须附英文原文,这样的话那些不良基金就不敢为所欲为,对投资人才有保障。

2、由于美国投资移民有雇人的要求(这也是两年后解除绿卡条件的主要因素)没有任何特例或特批可以避开雇人的要求。所以基金公司必须先行核算清楚(而且要清楚列出以何种方式雇人以及可以雇用多少人),尤其是投资方案。由于投资方案有一定投资金额的需求,如果筹措不到该金额就无法成案,也因此确定了雇人的数量(例如:投资方案需要US00万,就需有20名投资客户,而根据法令就需创造200名新的就业人数),如果二年后达不到这个要求就会有问题。但借贷模式会好很多,同样如果该借贷案需款US00万,但精算结果最多只能雇用100人时,基金就决定仅借US0万(不是US0万由借款企业自行设法),这样就能满足投资客户的雇人问题,而二年后才能顺利解除绿卡条件。

3、 投资性的基金与还款性的基金必须清楚分开,投资有获利但也有风险(没有任何担保还款),如果对投资希望有回报的客户可以选择该类型的基金,有机会获利但也需承担投资风险。如果不想获利只希望资金安全的客户,可以选择借贷方式以担保品来保护本金(五年后就算担保品因任何因素而不足值,但也不至于血本无归)二者方式必须清楚分开而不能混淆不清,客户也该清楚风险必须自负(其实与投资股票一样),这样才会使得投资者想要多一层对基金及政策的了解,当然就会因此少一层的风险。
如果你有更多问题,可以向华商移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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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避开杰出人才移民EB1A的陷阱

川普上台之后对非法移民和留学大力打击,原因是非法移民会极大拉低整个社会的文明水平,留学生通过H-1B签证留在美国很大程度上抢占了本国公民的就业机会。然而, EB-1A杰出人才移民仍是美国最受欢迎的移民方式,并且随着EB-5排期无限延长,EB-1A优势更加明显,申请人数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很多移民中介大力推广EB-1A杰出人才移民,美捷达移民就为您分析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陷阱。

首先,这会让许多EB-1的批发商们钻了你的空子。这些移民公司,靠投资移民起家,品牌悠久,办事流程清楚严谨,之所以称这些公司为批发商,是因为他们每年做的案子数量巨大,有非常多不合格的申请人也会被递交到移民局,这样既耽误申请人的时间,而且一旦申请被拒,申请人再次提交移民申请的难度也将大大增加,即使申请人符合标准,案子做的也只是证据的罗列,没有专业的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律师团队,所以写出来的文案也千篇一律,没有个人特点,缺乏说服力。这些移民批发商们目的很明确,即使所有的案子都不过,他们也能在每个案子中赚到大约5万元的基本费用。

还有一些申请者有美国朋友,他们直接找美国律师去为他们办理杰出人才移民,但是很多美国移民律师的基本都是从亲属移民,劳工移民起家的。对EB-1杰出人才案件的专注力和专业性都很普通。不管案子通过与否,他们都是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的。这种状况导致律师的责任感不强,案件的通过率很低。所以必须找有美国律师和中国律师共同组成的团队,这样才能保证申请的陈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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