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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008:49·二三里资讯杭州3月29日,记者从浙江省发改委获悉,近日,经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省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意见(2020—2022年)》,增强我省汽车消费市场活力,畅通资源循环利用。
浙江省将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积极引导消费者对未达到强制报废要求的老旧高排放车辆提前报废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并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到2020年和2022年底前,环卫、邮政快递等领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淘汰率分别达25%以上和50%以上;到2022年底前,道路客运等领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的淘汰率达20%以上。
浙江省将鼓励放宽汽车限购措施。鼓励杭州市继续增加小客车车牌投放指标,在2019年已增加投放2万个指标的情况下,2020年继续保持等量投放指标,并通过阶梯摇号方式进行配置。
浙江省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公共领域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公交、环卫、邮政快递、机场领域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80%以上。到2022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公交车辆除应急保障车外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各地根据实际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购置补贴,同时完善新能源充电设施配套,降低新能源汽车运行成本。
浙江省将促进二手车流通。合理布局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强化二手车交易市场制度化管理,推进二手车交易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二手车联网核查制度,规范二手车交易流程,提高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登记便利性。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二手车市场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拓展省外可迁入地区的市场,促进二手车加快流通,鼓励二手车出口。
“汽车消费市场环境优化,汽车消费活力才能得到充分激发。”浙江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省将在加大汽车消费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的同时,鼓励发展汽车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汽车消费市场氛围。
来源:杭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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