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小巨人培育代理机构是在上海市政府领导下,为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项目的发展,为中小型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孵化和成长支持的代理机构。机构专注于科技企业培育,为创新型企业提供全面的服务支持。
机构适用于有创新意识和潜力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尤其是对创业初期资金、人力、资源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的创业者更为适用。
上海科技小巨人培育代理机构为上海市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通过专业的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实际问题,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推动科技企业的发展壮大。未来,机构将继续发挥优势,为更多的科技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助力上海成为全球科技创新中心。
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发挥小型科技巨头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作用,现开展2024年上海小型科技巨头(含培育)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关于公布2022年上海科技小巨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沪科合〔2022〕35号),2022年科技巨头(含培育)企业的绩效评价对象。
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综合绩效自评报告;
2.合同约定提交的科技报告;
三、专项审计报告;
4.反映小型科技巨头(包括培育)企业实施目标的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研发机构建设、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绩效评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正式审查,通过正式审查后进入综合绩效评价环节。
会议评估主要集中在企业的成长能力、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社会贡献能力上。相关工作将于2024年4月中下旬开始,届时请做好准备。
根据绩效评价和后补贴的原则,市科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审批并公布绩效评价结果。
参照《上海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上海科技规定)〔2023〕5号)、《上海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规〔2021〕实施12号)。
综合绩效评价“通过”的,分为“优秀”、“好”、“合格”三个等级。小型科技巨头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50万元/项、120万元/项、90万元/项的资助,小型科技巨头培育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项、80万元/项、60万元/项的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实施周期内相关研发支出的20%。综合绩效评价“未通过”、“结题”的,不予资金补贴。
区级财政资金对市级财政资金实施后补贴的小型科技巨头(含培育)企业给予相应的1:1经费匹配。
1.本通知已公开发布。企业登录“上海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点击“项目管理-我的项目-申请验收”,按要求在线申报。其中,需要在线选择一家具有上海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
2.2024年3月31日前,企业向注册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绩效评价材料(一式一份)。签字完整并与在线电子文件内容一致的,视为有效申请。所有书面材料均应双面打印A4纸,封面采用普通纸质材料,无橡胶圈、文件夹等边缘突出的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