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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洗了么环境科技有限加盟公司-记者调查:有了业委会,物业麻烦就解决了吗?

杭州洗了么环境科技有限加盟公司——开启洗衣新时代

一、公司简介

杭州洗了么环境科技有限是一家专门致力于洗衣领域的加盟公司,其以创新的商业模式和优质的服务,在洗衣行业独树一帜。

二、服务特色

  1. 便捷性:洗了么提供在线预约、上门取送的一站式服务,让洗衣过程更为便捷。
  2. 高效性:采用先进的智能洗衣系统,大大提高了洗衣效率,节省了客户的时间。
  3. 环保性:公司积极推动环保理念,使用环保洗涤剂和节能设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三、加盟优势

  1. 丰富的经验:洗了么拥有多年的洗衣行业经验,能为加盟商提供专业的指导。
  2. 优质的品牌:洗了么的品牌知名度高,能为加盟商带来稳定的客源。
  3. 完善的培训:公司提供全面的培训,帮助加盟商掌握洗衣技能,提升服务质量。

四、市场前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洗衣行业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洗了么以其独特的优势,有望在市场上取得更大的成功。

五、投资回报

洗了么的加盟费用合理,回报丰厚,只需少量投资即可开启自己的洗衣事业。

总结:杭州洗了么环境科技有限加盟公司以其创新的商业模式、优质的服务、强大的加盟优势和广阔的市场前景,成为了洗衣行业的一匹黑马。如果你正在寻找一个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那么洗了么无疑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选择。

记者调查:有了行业委员会,物业麻烦就解决了吗?

生活垃圾往往不及时处理,车辆乱停乱放,小区屋顶漏水不解决...甘肃省兰州市某小区业主刘峰自2020年入住小区以来,一直对物业不满。在他看来,这些都是物业的责任,很少有对方主动。为此,他希望业主委员会,“有了行业委员会,物业存在的各种问题有望迎刃而解”。

然而,事情并不像刘峰想象的那么简单。首先,成立行业委员会并不容易。社区里有成千上万的居民。由于工作繁忙、怕麻烦、个人力量小等原因,业主难以达成协议,开发商和物业也尽一切可能阻碍他们。其次,成立行业委员会并不容易,但在运营过程中,个别行业委员会成员与物业、开发商串通侵犯业主权益等混乱。

"有了行业委员会,物业问题也未必能解决啊!"刘峰无奈地感慨道。

不少业主和刘峰有同样的感觉。法治日报记者最近发现,许多业主不作为,混乱,希望成立行业委员会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实际情况是一些行业委员会在履行职责和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监督、保障、居民参与,违反初衷,与物业、开发商等主体利益捆绑,无法形成约束力。

许多受访专家指出,行业委员会的相关规章制度需要完善和完善。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行业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委员会在促进基层自治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行业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共同创造高质量的社区环境。

漫画:高岳

成立行业委员会并不容易

经常出现操作不规范的情况

成立行业委员会并不容易。

有网友总结了一些开发商和物业阻碍行业委员会成立的招数,如不提供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的资金和信息;在成立行业委员会的过程中,尽量安排“自己人”成为行业委员会的“代言人”;收购甚至散布候选人的谣言,导致业主之间的相互不信任,减缓整个过程。

“在一个社区内,一般有五个主体:业主、行业委员会、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和居委会,每个主体都有相应的权利和责任范围。物业等相关事务部门成立后,由行业委员会管理和监督,必然会影响原有的社区格局。因此,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将阻碍行业委员会的成立。华东政法大学房地产政策法研究所所长杨勤法对记者进行了分析。

艰苦成立的行业委员会真的能像业主所期望的那样为业主谋福利吗?记者调查发现,答案不一定是肯定的。部分行业委员会成立后,成为“一言堂”,业主不得发表不同意见;部分行业委员会与物业和开发商捆绑利益,非法占用社区公共资源。

今年10月,浙江省杭州市一个社区成立了行业委员会。业主尹凯非常高兴,希望行业委员会能帮助解决社区道路坑洼、环境脏乱、多个摄像头故障等问题。有一天,他看到社区宣传栏上写着行业委员会准备向物业公司借钱来修复社区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所以他想把其他物业问题反馈给行业委员会,但仔细阅读后,他发现宣传中没有反馈渠道,所以他问了业主小组。出乎意料的是,业委会主任认为他是来找麻烦的,然后把他“踢”出了业主群。

“作为业主,我连咨询和质疑的权利都没有吗?”尹凯对此感到困惑。

“行业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组织和监督专项维护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行业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合同和专项维护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但在日常生活中,由于业主不熟悉法律法规,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一些行业委员会成员会利用这种信息差异为自己谋取利益,借此机会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勾结,非法侵占资源,损害业主利益。上海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法律分会理事郝小赞告诉记者。

要完善规章制度

不要缺席监督指导

杨勤法认为,行业委员会运行中的各种不规范问题与缺乏相应的机制无关。

“一是缺乏行业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从物业管理条例到民法典,对行业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法院对行业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没有一致的理解,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理解和判决。虽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行业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但这些都是基于道德要求而不是刚性措施。由于缺乏法律地位和评价机制,行业委员会难以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杨勤法说。

他还提出,虽然有关法律规定行业委员会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但没有给予有关部门制约行业委员会的实质性措施。即使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也只能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行业委员会违反法律、法规的决定,并通知所有业主。也就是说,除业主大会外,没有其他组织可以更换或罢免业委会。此外,行业委员会缺乏内部制度,如明确的讨论制度,导致物业管理问题不能定期研究;缺乏召开业主会议的责任制,难以按时召开年度业主会议;缺乏限制机制,导致部分人员操纵和控制行业委员会。

如何优化行业委员会,使其真正有能力促进物业问题的解决?

许多受访专家一致认为,应进一步完善行业委员会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行业委员会促进基层自治的作用。

杨勤法建议加强对行业委员会的有效监督。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行业委员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行业委员会活动中的作用,全面落实行业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具体来说,包括严格检查行业委员会成员的选举,讨论和指导行业委员会的主要问题,教育行业委员会成员维护居民的利益,批评损害业主权益的行为。

“各部门应履行各自的职责。业主大会负责监督行业委员会、选举或更换行业委员会成员、街道办事处的具体指导和组织行业委员会的选举。居民委员会协助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委员会的日常监督,引导行业委员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决定,防止其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就业主大会和行业委员会的制度设计而言,可以在业主大会下设立独立的监督委员会,监督行业委员会的工作,并有权召开业主大会,申请罢免不合格的行业委员会成员。此外,街道办事处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在特定情况下,有权申请召开业主大会,罢免不合格行业委员会委员。杨勤法说。

北京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庄玉聪建议,基层政府可以定期培训行业委员会,鼓励行业委员会购买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物业管理法律顾问、物业管理纠纷解决社会服务,让行业委员会成员深入了解学习法律法规,明确行业委员会的权利和职责,规范经营,提高行业委员会的信誉。

“还应明确行业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津贴。《物业管理条例》没有明确行业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津贴、工作待遇、社会保险等。目前,只有部分省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行业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津贴可以由业主大会决定。建议明确规定行业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津贴可以由业主大会决定,并明确津贴的来源和标准。”庄玉聪说。

积极吸收非业主

齐心协力助发展

事实上,为了帮助行业委员会优化物业服务,全国许多省市都在推广“红色物业”。

2017年,湖北省武汉市在全国率先推出“红色物业”,以党的建设引领物业服务创新。全年提供行业委员会成立换届、行业委员会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纠纷等服务。通过帮助多方联动召开会议,促进各方有效沟通,帮助解决矛盾和问题。

湖北省十堰市探索鼓励和引导社区党组织成员和行业委员会成员“交叉任务”和“双向进入”,以社区邻里党支部为核心,以行业委员会为主体,依托物业公司,推动物业服务融入基层治理。

还有一些地方可以探索吸收非业主加入行业委员会的模式。例如,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加强业主会议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夫妻、兄弟姐妹、父母、子女等亲属可以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证明其对房屋的共同权利,也可以在物业管理中确认其业主身份。

杨勤法认为,从权利义务的角度来看,在实践中,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往往不是同一人。因此,物业服务合同的实际承担人和物业管理费的实际支付人是使用权人。由于使用权人履行了相关义务,也应享有相关权利。从权利保护的角度来看,实际关心和参与物业管理事务的人是房屋的实际用户。如果他们没有一定的业主权利,他们只能被动地接受行业委员会和物业提供商的管理,这不利于权利保护和物业生态的发展。因此,吸收非业主加入行业委员会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立法可以明确规定,业主可以通过委托代理行使他人享有的业主权利。实际操作可以规定,只要持有业主签字的有效书面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就可以享受入选行业委员会委员的资格。与直接规定相比,这种方法会稍微温和一些,也可以避免复杂的身份识别程序,更灵活。”杨勤法说。

郝小赞建议,相关规定可以更加详细和完善。例如,如果租户可以向行业委员会签订长期租赁合同(5年以上),并在社区居住一年以上,即使没有实际业主的委托,租户也可以参加行业委员会。除实际业主出具委托书并委托此类居民代表自己参加行业委员会外,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还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权利,以避免后续麻烦。

作者|法治日报实习记者张守坤全媒体记者韩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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