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海关官网查询查报关单的重点,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解。
1.访问官方网站:首先,要查询报关单信息,您需要访问中国海关的官方网站。这是获取相关信息的最直接途径。
2.注册与登录:在访问官方网站后,您可能需要注册一个账号并进行登录。这样,您可以更方便地使用各项功能。
3.选择报关单查询:在网站首页,您会看到各种选项和功能。其中,您需要找到“报关单查询”这一功能,点击进入。
4.输入查询条件:在进入报关单查询页面后,您需要根据系统提示,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这可能包括报关单号、申报日期、进出口口岸等信息。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以便顺利查询到所需的报关单。
5.查询结果展示:在提交查询条件后,系统会自动进行匹配,并展示出符合查询条件的报关单列表。您可以查看报关单的基本信息,如货物名称、数量、价值等。
6.详细报关单信息:在列表中,您可以进一步查看某一报关单的详细信息。这可能包括货物的详细描述、贸易方式、原产地、目的国等更详尽的信息。
7.下载与打印:如果您需要将报关单信息留存备案或提供给其他相关方,您可以选择下载或打印报关单。这样可以方便您的后续操作和管理。
8.常见问题与帮助:在使用报关单查询功能时,您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或困惑。这时,您可以查看网站上提供的常见问题解答或帮助文档,以获得解决方案或进一步了解使用方法。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在中国海关官网上方便地查询到报关单信息。无论是查询自己的报关单,还是了解相关行业动态,这些功能都能为您提供便利。同时,也要注意保护个人和企业信息安全,避免泄露敏感信息。
查询报关单号有两种方法一、中国电子口岸系统查询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系统,点击出口报关单。海关编号即为18位的报关单号,注意此“进出日期”并不是该报关单的“出口日期”。二、报关关号公告查询在网页搜索直接搜“报关单号公告查询”或者直接输入网址。输入相关编号点击“查询”即可查询。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它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地位。它既是海关监管、征税、统计以及开展稽查和调查的重要依据,又是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核销,以及出口退税和外汇管理的重要凭证,也是海关处理走私、违规案件,及税务、外汇管理部门查处骗税和套汇犯罪活动的重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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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报关单位备案
办理指南
2021年11月19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53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什么是报关单位
报关单位,是指按照本规定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
报关单位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办理报关业务。
备案应具备的条件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
其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备案的,还应当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已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其符合前款条件的分支机构也可以申请报关单位备案。
临
时
备
案
下列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应当办理临时备案:
1
境外企业、新闻、经贸机构、文化团体等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
2
少量货样进出境的单位。
3
国家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红十字会、基金会等组织机构。
4
接受捐赠、礼品、国际援助或者对外实施捐赠、国际援助的单位。
5
其他可以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单位。
备案提交的申请材料
报关单位申请备案时,应当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
办理临时备案的,应当向所在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并随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证明材料。
备案办理流程
具备条件的企业,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在线提交备案申请,网址:http://www.singlewindow.cn/
基本流程为:
01
企业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进行用户登录,首次使用的企业先选择“立即注册”填写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
登录后依次选择“企业资质”—“海关企业通用资质”—“企业备案”—“备案申请”,按照界面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电子版上传附件,最后点“申报”在线提交备案申请。
02
经审核,备案材料齐全,符合报关单位备案要求的,海关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备案信息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布。
03
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过申请端自行打印备案回执。
备案有效期
报关单位备案长期有效。
临时备案有效期为1年,届满后可以重新申请备案。
哪些情况需要变更备案信息
报关单位名称、市场主体类型、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关人员等《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载明的信息发生变更的,报关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变更。
报关单位因迁址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所在地海关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变更后的海关申请变更。
哪些情况需要注销备案
1
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终止的。
2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或者撤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的。
3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失效的。
4
临时备案单位丧失主体资格的。
5
其他依法应当注销的情形。
报关单位已在海关备案注销的,其所属分支机构应当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报关单位未按照前两款规定办理备案注销手续的,海关发现后应当依法注销。
罚则
报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海关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1
报关单位名称、市场主体类型、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关人员等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的。
2
向海关提交的备案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
拒不配合海关监督和实地检查的。
重要提醒
报关单位备案注销前,应当办结海关有关手续。
报关单位在办理备案、变更和注销时,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且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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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济南海关
审核/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
监制/陶永
审校/刘畅
编辑/雷煦
美术编辑/卫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