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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妻20年前被判无罪,今旧案昭雪再入狱!原无罪判决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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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2024-05-2314:12·桥上的法眼看客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山西女教师被杀案21年后宣布告破!嫌疑人依旧是其丈夫。从“罪犯到无罪直至再次成为罪犯”,极具戏剧化的情节,恰好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近日,山西女教师21年前被杀案“再次”宣告破获。之所以称之为“再次”告破,源于在21年前已经侦破,嫌疑人确定为女教师的丈夫。然而此案当时经法院审理,因证据不足,判决被告无罪。因案件一直悬而未破,死者家属多次呼吁司法机关重查此案,死者父亲还曾拿出10万元养老金悬赏破案。2020年,公安机关重启此案侦查,开棺验尸后,利用DNA技术和其他侦查手段锁定了真凶仍为死者丈夫,并于近日将其抓获。

此案的侦破过程非常具有戏剧性,其扑朔迷离,跌宕起伏的情节足可以写成一部紧张刺激的悬疑小说。在当时曾经引起轰动,各类媒体争相报道,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人们不禁疑问,既然真凶仍然是死者丈夫,为何21年前又会判决无罪?21年的无罪判决是否不公?是否是徇私枉法或者“葫芦僧乱判糊涂案”所致?

欲回答这些问题,咱们先来简要梳理一下当时媒体披露的案情。

2003年1月3日,女教师路某某突然失踪。其丈夫王某和家人们寻找了半年多未果。2003年6月19日,有村民在一灌溉井里发现一具裸体女尸。因尸体高度腐烂,路某某的父亲从身高、外形以及女儿曾镶过牙齿,手臂疤痕等特征,辨认确定死者为路某某。警方随即展开侦查。路某某的丈夫王某因举止可疑,被锁定为关键嫌疑人。经审讯,王某供述了自己杀害妻子的犯罪行为。

司法机关认定,王某因外出打麻将回家太晚,与妻子路某某发生争吵,王某殴打路某某后,采用被子捂头,掐脖子等手段致其昏迷,后将路某某搬至校外一破房内。唯恐路某丽不死,用砖头砸其头部,用水果刀捅其腹部等处。随后王某驾驶摩托车将尸体运至附近一水井抛尸,并将被子、衣服烧掉,水果刀丢弃。

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王某当庭翻供,否认杀害妻子。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的有罪供述虽然部分得到印证,但是在发现尸体后供述的,此前数次询问,其未承认作案。同时,王某供述的部分情节与事实不太吻合,水果刀、摩托车钥匙未找到,法医鉴定无法确定死者死因。案件缺乏充分必要的证据,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判决王某无罪。

法院的判决合理合法吗?咱认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充分体现了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法律原则。

被害女教师婚纱照

其一,此案最大的漏洞和关键就是死者的身份!死者是谁?如果其身份不能确认,那么此案所有证据的证实基础将不复存在。王某即使从头至尾不翻供,一直承认其杀害了妻子,此案也不能定罪。死者的亲属仅凭外貌特征就将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确认为其女儿,从法律上而言,没有任何证明效力。如果简单糊涂地凭辨认就确定死者身份,不但是极不负责,而且后果也是非常可怕的,很有可能造成冤假错案。

众所周知的“亡者归来--佘祥林案”就是典型的例子。佘祥林因同样的杀妻案被判15年,结果11年后“死亡”的妻子回家了!

所以,王某被判无罪的根本原因就是死者身份无法确定。至于法院判决无罪理由中为何没有明确阐明死者身份问题,倒是令人感到有些困惑。或许是基于死者家属的情绪不方便明言吧!

其二,查明死者身份最有效最有力的证据就是DNA检测鉴定。DNA检测鉴定技术的准确性、权威性毋容置疑。既然如此,当时的司法机关为何又不进行DNA鉴定呢?或许有其他方面的原因,但不可忽视的是,DNA检测鉴定技术在当时并不成熟,准确性也有待提高,并没有广泛应用于刑事案件侦破。

DNA检测鉴定被誉为证据之王,我国最早于1987年将DNA检测技术用于刑事案件中,此后经过不断的研发才逐渐得到完善。2003年11月23日首届国际法庭DNA证据研讨会就有专家坦言,一些地方的司法机关,在DNA鉴定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使安全有效使用这项技术受到限制。采样、实验、对比、分析及数据解释,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可能降低DNA证据的准确性,不但无助于确认真相,反而会导致错案发生。

此案发生于2003年左右,当时的DNA检测鉴定技术并不是很成熟完善,也并没有广泛应用于刑侦破案。司法人员在DNA证据收集、判断的意识和能力等方面或许都有待提高吧!但是否因为玩忽职守、消极办案而故意不去收集鉴定DNA证据,未经调查,尚不能妄言

所以,从法律角度而言,此案当时的判决并没有错误。好在正义虽然迟来,但公正终得到了彰显!#头条创作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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