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司代理注册的要点
1.**选择合适的代理机构**:首先,选择一个专业、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好的代理机构不仅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还能为您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2.**了解注册流程**:代理注册公司的过程包括多个步骤,如名称核准、提交材料、领取营业执照等。了解自己所需经历的每一个环节,可以确保整个注册过程更为顺利。
3.**提供必要文件**:通常,代理注册需要提供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信息等相关文件和资料。
4.**确认公司类型**:广州公司有多种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不同的公司类型有不同的法律责任和税务处理方式,因此选择适合自己业务的公司类型非常关键。
5.**资本验资**: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部分类型的公司在注册时需要进行资本验资。确保与代理机构沟通明确,了解是否需要进行此步骤。
6.**银行开户**:注册完成后,公司需要在指定的银行开设基本账户。此步骤通常也需要代理机构的协助。
7.**税务登记**:公司注册完成后,还需要进行税务登记。确保与您的代理机构讨论此事项,以便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有必要的税务手续。
8.**获得发票资格**:对于许多公司来说,获得发票资格是至关重要的。与您的代理机构合作,确保您的公司在注册后能够开具和接收发票。
9.**持续维护**:公司注册完成后,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后续维护工作,如年报申报、税务申报等。选择一个提供持续服务的代理机构将非常有用。
10.**费用透明**:在选择代理机构时,确保所有费用都是透明的。这可以避免在后续过程中出现任何意外的费用增加。
##概述
如今,注册公司的朋友越来越多,但是并不是个个都知道怎么注册的。广州注册公司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广州注册公司所需材料有哪些?这些都是很多朋友所不了解的。接下来就让曼德企服来告诉大家吧!
一、广州注册公司需要的条件
1、确定公司名称;
2、确定公司的股东,股东可以是一人或多人,确定公司法人和监事;
3、确定公司经营范围(具体经营内容在申请资料上填写);
4、确定公司注册资金(新政策已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允许零首付设立公司。由股东根据公司需求和实际能力决定出资金额和到位时间,营业执照不登注册资金和实收资本);
5、提供公司地址租赁合同和房地产权证复印件(直接和租赁方签署合同即可注册公司)。
二、广州注册公司的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材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操作: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步刻章等事项
时间:1—2个工作日
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三、广州注册公司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不要觉得只是验资通过了,就可以把注册资本抽回来了,这其中还是很大的法律风险的。归根结底,这是一种抽逃出资的行为。除了民事的责任之外,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接下来我们就展开说一说。
1.首先说最严重的后果——构成刑事犯罪:抽逃出资罪。
根据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刑法设立该罪名之初,有大量抽逃出资的行为构成此种犯罪。
直到2014年,形势大大改观。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7号)),对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行业、公司类型予以明确规定。
该《方案》规定,绝大多数公司只需要进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只有27类比较特殊的公司才会施行注册资本实缴制,这主要包括商业银行、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等特殊的公司。
2014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做了一个立法解释,解释明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
至此,只有该27类公司的抽逃出资行为才可能被追究抽逃出资罪的刑事责任。
其他类别公司的抽逃出资行为,不会构成犯罪。
2.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普通公司抽逃出资的行为就没有责任了。
相应的民事责任还是跑不了的。这主要包含以下这些责任:
(1)公司内部责任
这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4条第1款、第16条、第17条之中,根据规定,对于抽逃出资的股东:
①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还有权请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有权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有权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2)对外(公司债权人)责任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14条第2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8条的规定,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行政罚款
《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