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之一,一直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的发展。为了鼓励和推动科技创新项目的实施,上海政府设立了多项认证机制,以帮助企业和个人了解并达到相关标准。其中,科技创新项目认证代理机构起着关键作用。
以上机构主要负责为科技创新项目提供评估、咨询、代理等服务,帮助项目达到相关标准,并协助项目获得政府资助。他们提供专业的评估报告,为项目提供科学、公正的评估意见。
以上就是关于《上海科技创新项目认证代理机构名单》的介绍,这些机构在科技创新项目的评估、咨询、代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优势特点,能够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持。
小伙伴们注意!
关于2022年的发展
通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相关工作
2022年,本市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指南》(国科发火〔2016〕以下简称《工作指南》,195号)、《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办法》(沪科合作)〔2016〕22号)开展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管理。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详见申报指南
一申报时间
根据《工作指引》,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的时间为3月1日至9月20日。
二申报条件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必须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更名的企业,可按照《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办理更名手续。
在上海其他省市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根据《工作指南》的有关要求,在有效期内申请换发本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申报程序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http://www.innocom.gov.cn)先注册,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网上提交材料,受理点形式审核,网上专家审核,确认公示后提交书面材料。
企业根据上述认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后,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开展相关工作:
2.1、自2008年以来从未注册过的企业,应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http://www.innocom.gov.cn)登录,按要求填写《企业登记表》(《工作指南》附件1),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
2.2、自2008年以来,已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http://www.innocom.gov.cn)注册企业可直接在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上注册(http://zwdt.sh.gov.cn)开展申报工作。有效期内变更高企名称的,应当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http://www.innocom.gov.cn)在提交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并由市认证办公室接受并同步数据后,可参与重新认定(具体程序见3.2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程序)。
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请企业,统一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填写方式:进入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按部门”->“上海科技委员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立即处理”->“认定”,使用“法人一证通USBKey”(USBKey信息必须保持最新)登录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3.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申请书网上提交,打印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至附件-其他证明材料);
知识产权证书(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作权、集成电路布局设计、新植物品种申报系统可直接识别,企业无需上传证书;上传相关证书或授权通知书、支付收据)、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有关资料,如研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及四项指标符合条件的具体说明);
3.3、具体说明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相关生产批准、认证认可、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3.4、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认证报告,附研发活动、研发费用会计及辅助会计说明材料;
3.5、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等)。)由合格的中介机构认证;
3.6、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近三个会计年度。
对涉密企业,必须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脱密处理,以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
企业严格按照以下标准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相关信息可参考行业协会公开信息)。
(一)具有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2)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在认定工作当年占职工年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和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符合上述条件并向本市企业出具相关专项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应当在提交专项审计报告的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审计人员证书编号等信息填写在认证申请表附表中。
申请人在网上正式提交后,可由各受理点(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受理。经审核确定申请材料完整、真实后,完成在线收据工作;高级审计机构受理申请材料后,按技术领域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分类,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在线审核。
专家评审结束后,高级企业评审机构结合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部分企业根据情况进行现场验证),并提出初步评审意见。
审计意见由高等企业审计机构报市认定办备案。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经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小组批准后公布,并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备案。
在“上海科技”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上公布已确认报告的企业名单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批准后,由市认定指导小组公布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章)。认定时间以国家公示时间为准,通过企业名单在“上海科技网”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上公布。
有异议的企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高级审计机构提出审查,由高级审计机构和市认证办公室联合组织核实处理工作。
企业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电子文本与书面文本一致),并向受理点提交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市认定办与审计机构按一定比例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
2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请程序
企业登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http://www.innocom.gov.cn),企业提出更名申请时,只有名称变更,不涉及重大变更。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认定办公室应当在“上海科技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认定办公室应当重新颁发认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保持不变。
三是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申请程序
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异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登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http://www.innocom.gov.cn),提交本市工商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有效期内完成整体迁移,认证办公室向企业颁发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有效,编号和有效期保持不变,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管理网络”上公布。
企业在申报系统中(https://kjgl.stcsm.sh.gov.cn/stcsm/userLogin.jsp)提出区间迁移申请,说明申请变更的原因,上传能够证明税务已转移到该地区的PDF文件,经迁移区(公园)验收点批准后完成迁移作业。虚拟注册单位不鼓励迁移以获得补贴。
三其他事项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鉴定办公室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表高新技术企业鉴定等申请事项,请申请人独立申报。我办公室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接受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我办公室或我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向我办公室报告。如果企业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验收点(联系信息见附件1)。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地址:
三楼307~308室,钦州路100号1号楼。
业务咨询,网上填写技术咨询电话:
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邮件咨询:
gqrdb@stcsm.sh.gov.cn
各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各区科委、分公司受理点联系表。
附件:1.各区科委、分公司受理点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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