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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政府互联网督查平台——互联网+督查平台怎么投诉

一、互联网+督查平台怎么投诉

步骤如下1.打开百度浏览器,搜索“中国政府网”点击进入官网。

2.进入官网主页,看到菜单栏新增一项“互动”点击进去。

3.先填写问题归属、地方、国务院部门、和要留言的标题和内容。最后,还必须填写个人信息,姓名、昵称、电话、身份证号等,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留言”即可。

“互联网+督查”平台在“人民政府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政府APP”开设专栏,受理涉及我市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的各类政务咨询投诉。同时,逐步归并处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国家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中国政府网等国家有关政务服务平台交办我市的政务咨询投诉,以及“渝快办”平台、“12345热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等市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接收的政务咨询投诉。

互联网+督查是什么?

“互联网+督查”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4月22日开通的平台,向社会征集四方面问题线索或意见建议。

企业和群众可以登录中国政府网或下载国务院客户端,进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专栏,也可以进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小程序来进行提供线索、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国办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处理。

综上所讲,互联网+督查平台投诉方法已经给出,有至少两种可以投诉,分别去官网或者微信公众号都可以投诉。

二、省政府“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办理暂行办法

省政府“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办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省政府“互联网+督查”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留言办理工作,提高留言办理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平台在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辅助决策等方面的作用,结合督查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章留言征集范围
第一条平台主要征集和处理涉及以下内容的留言:(一)反映对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线索。(二)反映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线索。(三)反映因有关政策措施不协调、不配套、不完善给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带来困扰的问题线索。(四)完善政策措施、改进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根据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督查工作需要,可通过平台不定期专题征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第二条涉及以下事项的留言,原则上不在处理范围之内:(一)涉及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军队和武警等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事项。(二)对依法应当或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或者已经通过信访程序处理终结的事项。(三)应由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处理的事项。
第二章留言办理原则
第三条省政府督查室对平台收到的留言进行初步筛选,根据地方、部门事权划分,通过平台办理系统转交有关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平台征集留言的目的是发现问题和收集意见建议,为开展督查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原则上不对留言人回复办理情况。
第四条留言办理工作坚持属地优先、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规范高效、公开透明、全程可溯的原则,既及时有效推动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又避免增加基层负担,力戒形式主义。
第五条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室(以下简称承办单位)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留言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督查机构承担相关具体办理工作。
第三章留言办理程序
第六条根据平台留言内容的重要性进行分类处理,(一)重大问题线索,经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同意后由省政府督查室直接组织实地核查。(二)经初步核查基本属实且比较典型的问题线索,由省政府办公厅转交地方或部门,实行挂牌督办。(三)留言描述情况具体、因果关系明显的一般问题线索,由省政府督查室转交有关地方或部门督查机构核查办理。
第七条对挂牌督办的问题线索,办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特殊紧急事项除外);对转交核查办理的一般性问题线索,办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两类问题线索办理结果通过平台反馈,涉及敏感事项的,另行专题报送。
      对于反映问题涉及面广、情况较为复杂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的,承办单位可申请延期并说明原因,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八条承办单位认为转交的问题线索超出本地区、本部门事权范围,应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平台,并说明理由、提出转交建议。
      第九条省政府督查室将视情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办理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对达不到办理要求的退回继续办理或补充办理。
第四章留言办理要求
第十条省政府督查室直接组织核查的重大问题线索,要着重以点带面,推动解决带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对挂牌督办的问题线索,经核查属实的,承办单位要认真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对一般性问题线索,承办单位要认真核查,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
第十一条承办单位对转交办理的留言要建立专门台账,明确责任人员,强化跟踪督办。
第十二条承办单位对于转交办理的留言,要明确具体承办人和办理时限,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送办理结果。
第十三条承办单位对于转交办理的留言,要注重务实问效,明晰办理界限,严守政策底线;严禁突破政策解决个性问题,对于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问题,要做好回应解释,妥善化解。
第十四条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工作纪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借办理留言之机谋取私利。承办人员与留言事项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留言事项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第十五条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要对留言内容和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删改留言信息。涉及举报投诉的留言,未经留言人允许,不得以任何途径、任何方式提供或透露给被举报投诉人或被举报投诉单位,坚决防止和避免打击报复行为。对故意泄露留言内容和个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省政府督查室将组织核查,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西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已上线182项服务事项

人民网南宁11月18日电(何宁)11月17日,广西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新增服务事项媒体推介会举行。会上介绍,目前,广西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已上线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治安、刑侦、出入境、网安、监所管理、交警、法制、禁毒等9个警种的服务事项182项。

会议现场。广西公安厅供图

据悉,广西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于2022年6月1日正式上线,用户可以在电脑登录平台网页,也可以在智能手机的微信、支付宝打开“桂警通办”小程序登录。2023年以来,实现平台热门服务事项在广西区内的建设银行、农信社、工商银行网点的智能自助机上办理。

截至2023年11月15日,平台自然人注册量达138.1万人,受理业务总数40.8万件、办结总数39.41万件,群众查询266.41万次。群众在平台办理业务量前5名的事项分别是: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婚生婴儿申报户口、居民身份证补领、律师会见预约、死亡注销户口。查询量前5名的事项分别是: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查询同名人数、新生儿取名指引、无犯罪记录查询、居住登记状态查询。平台为群众办理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了高效便捷通道,大大提高了公安政务服务效能,深受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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