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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技小巨人认证代理申报机构是一家专业从事科技企业认证申报和科技项目咨询的服务机构。我们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专业高效的团队,致力于为科技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咨询和申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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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大量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小型科技巨头企业,上海科技委员会、市经济信息委员会、市财政局于2023年启动实施“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小型科技巨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支持对象:
对于2020年1月1日前工商登记的本市非上市企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符合科技信用管理要求。分为科技巨人培育企业和科技巨人企业两类。
执行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经费额度:
市级财政资金采用后补贴支持方式,项目立项企业先投资资金开展与创新能力提升直接相关的工作;取得成果并通过综合绩效考核后,按实施周期内相关R&D支出20%的比例给予补贴,小型科技巨头企业的补贴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家,小型科技巨头培育企业的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家。在项目实施周期内,项目立项企业享受技术研发、科技金融、全球化发展、协同创新、人才培养、上市培养等相关科技服务。各区按照《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规〔2021〕12号)相关要求给予配套资金。
申请主体要求:
1.申请小型科技巨头培育企业的主要条件:1)去年年底企业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制造业不低于10%,软件或科技服务不少于30%;2)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不低于6%;3)去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4)申请前三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在20%以上,或累计股权融资超过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5)企业拥有良好的管理团队、完善的财务体系、较强的市场适应性和灵活的激励机制。
2.申请小型科技巨头企业的主要条件:1)去年年底企业R&D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制造业不低于20%,软件或科技服务不少于50%;2)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不低于5%;3)去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之间;4)申请前三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在20%以上,或累计股权融资超过8000万元(或等值外币);5)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及相应的研发计划、创新激励等运行机制和相对完善的标准化管理体系,拥有良好的运营管理团队,强大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完善的规章制度。
除满足上述相应条件外,还应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当是本市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请人和项目参与者应遵守科研伦理标准,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申请人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提交有秘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请项目申请回避专家的,应当上传申请人出具的回避专家名单和理由,同时提交项目可行性计划。
5.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研究项目2项以上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应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
7.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区产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请人进行网上审核,汇总合格申请人后向市推荐。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府服务-点击“上海金融科技投资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请页面,或直接通过域名https://czkj.sheic.org.cn/输入申报页面:
【首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未注册账号,请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主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填写项目。
2.2023年7月19日,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7日16日(含申请人网上审核提交):30。
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和第二轮会议评审。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布拟议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021-12345
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技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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