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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10:25·普法先锋官方号日前,南京中院审结的一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判决生效。侵权人极力攀附模仿红罐装“乌苏”啤酒,生产和销售红罐“鸟苏”啤酒,南京中院一审全额支持了权利人208万的赔偿请求。江苏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图/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在新疆
无论在繁华的城市
还是边远的村镇
处处都有乌苏啤酒的“身影”
乌苏啤酒已成为新疆人生活中
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
但是
大家可要注意了
你手里的乌苏绝对不能多个“、”
来源:天山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