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已经苏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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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3-08 22:43·尽说人间事

第二十条,具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该条文的具体内容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一条文中的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对于人们来说一直都算是讨论的热点。大部分的人对这两点都十分的疑惑,在遭受不法侵害时,究竟怎么做,做得怎么样才能算是正当防卫,做得怎么样算是防卫过当。

这两点在不同的案件中,不同的情况下,都需要进行仔细地斟酌,具体的判断。审判法官和检察官以及办案人员都需要尽力还原当时的现场情景,考虑当时被加害者的心理活动以及所作出的行为,做到尽可能的换位思考。只有如此,才算是能正确合理地对这一法律条文进行了诠释。

在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显示,2021年至2023年,人民法院对77名被告人以正当防卫宣告无罪。其中的相关案例就包括:付某酒后夜间到马某家砸门,叫嚣着要杀人,马某跟他说找错人并报警,付某不予理会并继续闹事,砸碎多片窗户玻璃,马某拿着刀开门出去制止,两人扭打到了一起。在这个过程中,马某手部、背部受伤,付某被刀伤了多处,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在这一案件中,负责此案的司法机关相关负责人员在办案期间背负了很大的压力,因为老百姓特别讲究“死者为大”,一旦出了人命,在受害者付某家属的眼中,就不存在什么正当防卫了,也不会考虑死者付某生前的行为究竟有多么的荒谬,甚至违反了法律法规,而是单纯的认为马某的行为就是故意杀人。

但是这个案子,在经历了一审、上诉、抗诉、二审发回,法院坚持认定马某属于正当防卫、到最后法院宣判马某无罪。这一过程,处处都透露着艰辛与不容易。

还有一起案例是被害人陈某酒后来到被告人陈月浮家,用随身携带的一把菜刀敲击陈月浮家铁门,叫陈月浮出来打架。陈月浮的妻子下楼,佯称陈月浮不在家。陈某某继续敲击铁门,陈月浮便下楼打开铁门,陈某某遂用菜刀砍中陈月浮脸部,致陈月浮轻伤。陈某某再次砍向陈月浮时,被陈月浮挡开,菜刀掉在地上,陈月浮上前拳击陈某某的胸部等部位,二人在地上扭打。后陈某某因钝性物体作用胸部致心包、心脏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在这一案件中,被害人陈某在生前同样是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挑衅行为,同时其手持菜刀先行进行了攻击,对陈月浮造成了轻伤,而之后二人则是在互殴的过程中,导致的陈某死亡。对于这一案件,相关法院经过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后最终的认为,陈某某无故持刀上门砍伤陈月浮,陈月浮为了使本人的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的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陈某某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上述这两个案件都只是第二十条这一法律条文的一个真正落到实处的体现,正如那句口号所说“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还要持续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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