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销售假舒肤佳被诉法院:不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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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年4月18日 预览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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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4-04-1810:07·张懒懒说江苏宜兴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涉及“舒肤佳”香皂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件。该案中,被诉副食店因销售假冒“舒肤佳”香皂而被告上法庭。然而,法院最终认定副食店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合法来源抗辩成立,因此无需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尽管如此,副食店仍需承担权利人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广州宝洁公司作为“舒肤佳”商标的注册持有人,其在市场维权过程中发现宜兴某副食店销售的香皂涉嫌侵犯其商标权。经鉴定,该香皂并非宝洁公司正品。随后,宝洁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副食店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20000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副食店提出抗辩,称其所售香皂系通过正规电商平台以市场价3.5元/块购进,具有合法来源。副食店还提供了交易凭证及供货商工商信息材料,以证明其进货渠道的合法性。

法院经审查认为,虽然副食店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但鉴于其能够证明该商品系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且并无主观过错,因此其合法来源抗辩成立,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副食店可以逃避所有责任。法院指出,销售者合法来源抗辩的成立,既不改变销售侵权产品这一行为的侵权性质,也不免除其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的责任。因此,副食店仍需承担宝洁公司为获得停止侵害救济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最终,宜兴法院依法判决副食店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宝洁公司合理维权费用500元。法官提醒广大小微经营主体,在经营过程中应从合法渠道进货,核实供货商身份,并主动索取相关凭证,以免在出现纠纷时丧失假货溯源机会。

本案的审理结果体现了我国商标法对销售者合法来源抗辩的认可与保护。同时,也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市场规则,确保所售商品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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